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首页 > 法律条文 > 文章
185次阅读 2024-05-18 15:00:1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维护农民工
劳动保障权益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劳社厅函[2004]3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1号)、《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精神,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于今年11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普法宣传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普法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工作,提出要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的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好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普法宣传活动,对于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舆论氛围,督促用人单位自觉遵守法律、防止发生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各项权益的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得力措施,认真组织好这次普法宣传活动,收到普法宣传的实际效果。
二、普法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举办法规政策咨询活动。2004年11月份,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集中组织人员,到有关公共场所、建筑工地、企业、社区开展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宣传活动,以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为重点,为农民工和用人单位举办现场咨询。劳动保障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并邀请当地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深入企业、建筑工地和社区等,进行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
(二)商请新闻媒体进行系列宣传报道。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与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商请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法规政策咨询活动,并在11月份集中进行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系列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守法诚信的先进用人单位典型,对严重侵害农民工权益的单位予以曝光。要配合新闻媒体精心策划宣传方案,认真组织报道稿件,慎重选择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以扩大宣传声势,震慑有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动员全社会共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免费印发《农民工维权手册》。为了配合这次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法律素质,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部普法办公室组织编写了《农民工维权手册》,针对农民工最关心的问题,重点介绍了农民工在劳动保障方面享有的基本权利和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途径、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期间,将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免费提供一批《农民工维权手册》,用于各地免费向农民工发放。各地也要自行印制部分普法材料(《农民工维权手册》下载网址为:www.molss.gov.cn),免费向广大农民工发放。
(四)开展一系列其他普法宣传活动。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动员社会各方面和有关部门的力量,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知识竞赛、专题培训、文艺演出,举办劳动保障法制展览、座谈会、法制讲座、专家论坛、理论研讨、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法制教育。
三、几点要求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普法宣传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从各业务机构抽调熟悉法规政策的人员参加政策咨询活动。要切实保障印制《农民工维权手册》等普法材料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的相关经费,保证普法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各地要将这次普法宣传活动与年底将要开展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紧密结合起来,把维护农民工工资权益作为这次普法宣传活动的重点,通过普法宣传,督促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预防和减少拖欠工资行为。要对这次普法宣传活动中反映出的拖欠工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为年底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作好准备。
(三)普法宣传活动结束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部普法办公室。
二00四年十月十五日
收藏

评论

相关法律条文
相关法律热点
相关合同范本
相关罪名库
贪污罪的概念_贪污罪的构成条件 概念: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概念_诈骗罪的构成条件 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假情况或是隐瞒事实真相的方式 ,骗取金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方式。
非法采矿罪的概念_非法采矿罪的构成条件 概念:本罪指违反规定,未获得采矿许可证私自开采,进入到国家规划矿区、对有着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开采的,私自开采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终止开采后拒不终止,导致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我国对矿...
妨碍公务罪的概念_妨碍公务罪的构成条件 概念: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指的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主要的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是正在依法执...
非法采矿罪的法律内容_非法采矿罪的处罚 一、非法采矿罪在刑法中的规定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的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相关咨询
维护我的劳动权益! 无论试用期是否合格,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应该得到工资。用人单位约定无薪试用七天的规定是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试用期工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不低转正工资的80%。 原问题
维护劳动保障,未签合同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
劳动法,维护自己权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
劳动合法权益维护 1、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最重要的法律武器。2、劳动者要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对《劳动法》和相关的法律要有一定的学习和了解;3、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劳动者要及时通过公权力途径(提起仲裁或
青少年普法,综合评价的答案 为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切实做好普法的重点对象青少年的普法教育,永嘉县委法治办、县普法办联合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禁毒办在全县范围开展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的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本次竞赛参赛对象为全县的在校生,试题内容包括
热门推荐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