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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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科协发组字[2009]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科协,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国务院各直属机构干部人事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中国科协所属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努力造就千百万青年科技英才,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贡献,根据《中国青年科技奖条例》(见附件1)规定,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一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推荐单位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科协共同推荐本省区市的候选人;
(二)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国务院各直属机构干部人事部门推荐本部门或本行业的候选人;
(三)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推荐军队系统的候选人;
(四)中国科协所属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可与相关部委联合或单独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
三、推荐名额和获奖人数
推荐单位根据《第十一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进行推荐。
本届获奖人数不超过10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科协拟推荐的候选人,由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或人才工作领导机构统一汇总审核后推荐上报。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登陆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qnkjj.cast.org.cn,根据分配的《推荐单位用户名、密码及候选人注册密码》(见附件4)登陆,汇总候选人电子材料,填写推荐意见后一并传输。候选人须根据分配的注册密码注册,并向推荐单位传输相关电子材料。
请在报送书面推荐材料前,完成电子材料的传输。电子材料传输成功后,不能更改。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09年8月31日前,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报告一份,含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
2.《第十一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见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二十份。
3.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份(800至1000字)。
4.有关证明材料一份。含: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三)涉密材料报送要求
涉密推荐材料电子版通过光盘报送,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六、联系方式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100863
联 系 人:陈黄韦 杨彩虹 梁 华
电 话:(010)68788541 68526144
传 真:(010)68578091
电子信箱:qnkjj@cast.org.cn
附件:1.中国青年科技奖条例
2.第十一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3.第十一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4.推荐单位用户名、密码及候选人注册密码(略)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二○○九年六月二日
附件1
中国青年科技奖条例
(2003年6月17日实施)
第一条 中国青年科技奖是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同设立并组织实施,面向全国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奖项。旨在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表彰奖励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成就的青年科技人才;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第二条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年龄不超过40周岁。
第三条 中国青年科技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一届获奖人数不超过10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
第四条 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单位。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科协共同推荐在本省区市的候选人;
(二)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国务院各直属机构干部人事部门推荐本部门或本行业的候选人;
(三)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推荐军队系统工作的候选人;
(四)中国科协所属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可与相关部委联合或单独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
第五条 中国青年科技奖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一)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同成立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设主席1人,由中国科协主席担任;副主席3人,分别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委员3至5人,由著名科学家担任。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设立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领导工作委员会成员兼任,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若干人。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委员会组成学科评审组,评审委员会委员兼任各学科评审组组长,另有评审组成员若干人。
(四)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有关部门联合组成,办事机构设在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第六条 各组织领导机构的职责和评审程序。
(一)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决定奖励工作有关事项,审议、修改《中国青年科技奖条例》;审议、批准评审委员会和各学科评审组组成人员;审批评审结果。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委员会负责指导初评,进行复评。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学科评审组负责候选人初评工作,推选出进入复评人选。
(四)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中国青年科技奖条例实施细则》、《各学科评审组通过初评人选名额分配方案》,受理推荐、组织评审、颁奖和其它日常工作。
(五)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对进入复评的人选进行投票表决。复评结果经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有关部门审核后,报领导工作委员会审批。经公示后予以确定。
第七条 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同发布颁奖决定,举行颁奖仪式,获奖决定将分别通报各推荐单位、获奖者所在单位及获奖者本人。获奖者有关材料应存入其人事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八条 为支持部分获奖者开展科学研究、出版学术著作和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设立“中国青年科技奖奖励基金”,向海内外团体、企业和个人募集资金。基金管理、使用等办法另行制定。
第九条 评奖工作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合理,保证质量。为维护中国青年科技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均按程序撤销获奖者资格,并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 依据本条例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本条例由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
第十一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序号
省、区、市
总名额
在科研生产一线或非公有制
经济组织工作的不少于
1
北京
12
4
2
天津
8
2
3
河北
8
2
4
山西
6
2
5
内蒙古
6
2
6
辽宁
9
3
7
吉林
8
2
8
黑龙江
8
2
9
上海
12
4
10
江苏
12
4
11
浙江
10
3
12
安徽
8
2
13
福建
8
2
14
江西
6
2
15
山东
12
4
16
河南
9
2
17
湖北
12
4
18
湖南
9
2
19
广东
10
3
20
广西
6
2
21
海南
4
1
22
重庆
7
2
23
四川
10
3
24
贵州
6
2
25
云南
6
2
26
西藏
4
1
27
陕西
10
3
28
甘肃
6
1
29
青海
4
1
30
宁夏
4
1
31
新疆
4
0
3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3
0
合计

247
70
二、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国务院直属机构
序号
名 称
名额
序号
名 称
名额
1
中央纪委
1
23
全国总工会
1
2
中央办公厅
1
24
共青团中央
1
3
中央宣传部
1
25
全国妇联
1
4
中央统战部
1
26
中国文联
1
5
中央对外联络部
1
27
中国作协
1
6
中央政策研究室
1
28
中国侨联
1
7
中央台办
1
29
中国法学会
1
8
中央外宣办
1
30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1
9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
1
31
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
1
10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1
32
全国台联
1
11
中共香港工委
1
33
中国贸促会
1
12
中共澳门工委
1
34
中国残联
1
13
中央党校
1
35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1
14
中央文献研究室
1
36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
1
15
中共党史研究室
1
37
宋庆龄基金会
1
16
中央编译局
1
38
黄埔军校同学会
1
17
中国外文局
1
39
欧美同学会
1
18
人民日报社
1
40
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1
19
求是杂志社
1
41
中华职业教育社
1
20
光明日报社
1
42
全国工商联
1
21
中国日报社
1
43
国务院办公厅
1
22
经济日报社
1
44
外交部
1
45
国防部
1
67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
46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
68
中国人民银行
1
47
教育部
30
69
审计署
1
48
科技部
2
70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0
49
工业和信息化部
5
71
海关总署
1
50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1
72
国家税务总局
1
51
公安部
5
73
国家工商总局
1
52
国家安全部
1
74
国家质检总局
3
53
监察部
1
75
国家广电总局
1
54
民政部
1
76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1
55
司法部
1
77
国家体育总局
1
56
财政部
1
78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3
57
国土资源部
5
79
国家统计局
1
58
环境保护部
3
80
国家林业局
5
5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3
81
国家知识产权局
1
60
交通运输部
3
82
国家旅游局
1
61
铁道部
3
83
国家宗教事务局
1
62
水利部
5
84
国务院参事室
1
63
农业部
5
85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1
64
商务部
1
86
国家预防腐败局
1
65
文化部
1
87
国务院侨办
1
66
卫生部
5
88
国务院港澳办
1
89
国务院法制办
1
108
国防科工局
5
90
国务院研究室
1
109
国家烟草专卖局
1
91
新华通讯社
1
110
国家外国专家局
1
92
中国科学院
30
111
国家公务员局
1
93
中国社会科学院
2
112
国家海洋局
5
94
中国工程院
1
113
国家测绘局
5
95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2
114
中国民用航空局
3
96
国家行政学院
1
115
国家邮政局
1
97
中国地震局
3
116
国家文物局
1
98
中国气象局
3
117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
99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
118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3
10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119
国家外汇管理局
1
10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
120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1
102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1
121
国家档案局
1
103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1
122
国家保密局
1
10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1
123
国家密码管理局
1
105
国家信访局
1
124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1
106
国家粮食局
1
125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3
107
国家能源局
1
合计

279
备注:教育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科学院的推荐名额中,从事工程技术实践与应用的候选人不少于10人。
三、军队系统
序号
名 称
名额
1
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
30
备注:推荐名额中,在基层工作的候选人不少于5人。
四、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序号
名 称
名额
序号
名 称
名额
1
中国数学会
4
13
中国矿物岩石地球化学学会
2
2
中国物理学会
4
14
中国古生物学会
1
3
中国力学学会
3
15
中国海洋湖沼学会
2
4
中国光学学会
3
16
中国海洋学会
3
5
中国声学学会
2
17
中国地震学会
2
6
中国化学会
4
18
中国动物学会
3
7
中国天文学会
3
19
中国植物学会
2
8
中国气象学会
3
20
中国昆虫学会
1
9
中国空间科学学会
3
21
中国微生物学会
2
10
中国地质学会
6
22
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
2
11
中国地理学会
3
23
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
2
12
中国地球物理学会
3
24
中国植物生理学会
1
25
中国生物物理学会
2
46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
3
26
中国遗传学会
3
47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
3
27
中国心理学会
2
48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3
28
中国生态学学会
3
49
中国水利学会
4
29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3
50
中国内燃机学会
2
30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
2
51
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
1
31
中国感光学会
1
52
中国空气动力学会
2
32
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
1
53
中国制冷学会
3
33
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
2
54
中国真空学会
2
34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
1
55
中国自动化学会
4
35
中国系统工程学会
2
56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
3
36
中国实验动物学会
1
57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
2
37
中国青藏高原研究会
1
58
中国标准化协会
2
38
中国环境诱变剂学会
1
59
中国工程图学学会
1
39
中国运筹学会
2
60
中国电子学会
3
40
中国菌物学会
1
61
中国计算机学会
3
41
中国晶体学会
2
62
中国通信学会
3
42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
6
63
中国中文信息学会
1
43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3
64
中国测绘学会
3
44
中国农业机械学会
3
65
中国造船工程学会
4
45
中国农业工程学会
2
66
中国航海学会
2
67
中国铁道学会
4
88
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
2
68
中国公路学会
4
89
中国印刷技术协会
2
69
中国航空学会
3
90
中国材料研究学会
2
70
中国宇航学会
5
91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2
71
中国兵工学会
4
92
中国粮油学会
1
72
中国金属学会
5
93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2
73
中国有色金属学会
3
94
中国烟草学会
2
74
中国稀土学会
1
95
中国系统仿真学会
2
75
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
1
96
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
1
76
中国化工学会
3
97
中国振动工程学会
2
77
中国核学会
2
98
中国颗粒学会
1
78
中国石油学会
4
99
中国照明学会
2
79
中国煤炭学会
3
100
中国动力工程学会
2
80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
1
101
中国惯性技术学会
1
81
中国能源研究会
1
102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1
82
中国硅酸盐学会
2
103
中国电源学会
1
83
中国建筑学会
3
104
中国复合材料学会
1
84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3
105
中国消防协会
1
85
中国生物工程学会
2
106
中国图像图形学学会
1
86
中国纺织工程学会
2
107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
1
87
中国造纸学会
2
108
中国农学会
5
109
中国林学会
4
130
中国病理生理学会
1
110
中国土壤学会
2
131
中国营养学会
1
111
中国水产学会
1
132
中国药理学会
1
112
中国园艺学会
2
133
中国针灸学会
2
113
中国畜牧兽医学会
4
134
中国防痨协会
1
114
中国植物病理学会
2
135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
1
115
中国植物保护学会
2
136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
1
116
中国作物学会
3
137
中国抗癌协会
2
117
中国热带作物学会
1
138
中国体育科学学会
1
118
中国蚕学会
1
139
中国毒理学会
1
119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
3
140
中国康复医学会
1
120
中国茶叶学会
1
141
中国免疫学会
2
121
中国草学会
1
142
中华预防医学会
4
122
中华医学会
8
143
中国法医学会
2
123
中华中医药学会
4
144
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
1
124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
3
145
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
1
125
中国药学会
4
146
中国技术经济研究会
1
126
中华护理学会
2
147
中国现场统计研究会
1
127
中国生理学会
1
148
中国未来研究会
1
128
中国解剖学会
1
149
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
1
129
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
1
150
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
1
151
中国图书馆学会
1
160
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
1
152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1
161
中国科教电影电视协会
1
153
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
1
162
中国科学技术期刊编辑学会
1
154
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1
163
中国流行色协会
1
155
中国工业设计协会
1
164
中国档案学会
1
156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1
165
中国国土经济学研究会
1
157
中国科普作家协会
1
166
中国土地学会
1
158
中国自然科学博物馆协会
1
167
中国科技新闻学会
1
159
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
1
168
中国科学探险协会
1
合计
352
附件3
专业专长
学 科 组
成果类型
编号
中 国 青 年 科 技 奖
推 荐 表
推荐单位
人选姓名
工作单位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填 表 说 明
1.本表需打印完成,请到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qnkjj.cast.org.cn)下载填写并打印生成。
2.专业专长:现所从事的研究领域或专业。
3.学 科 组:根据被推荐人的学科分类名称,按照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由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涉密推荐材料请直接填写保密组。
4.成果类型:从以下三项中选择一项:(1)学术研究,(2)技术实践,(3)推广普及。
5.封面编号:由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填写。
6.学科分类名称:指按照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被推荐人专业专长所属学科。需填至二级学科或三级学科。
7.社会职务:指担任省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及以上职务。
8.简 历:从大学开始填写,大学期间须填写所学专业及所在院、系。
9.曾获奖励情况:指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和荣誉称号。
10.获基金项目资助情况:包括已完成和正在开展的各类基金项目。
11.工作单位意见:指被推荐人工作单位对被推荐人的德、才、绩评语。
12.推荐单位意见:指负责向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推荐人选的单位对该人选的明确意见。
13.备 注:表格中未包括的需说明的事项,可填入备注栏内。
姓 名
性 别
照 片
出生日期
民 族
学 历
学 位
籍 贯
省 市(县)
党 派
专业技术职务
行 政 职 务
专业专长
身份证号码
归国人员
归国时间
学科分类
名 称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三级学科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外资企业 □事业单位 □政府机关 □自由职业者
□其他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
传真号码
住宅电话
手 机
电子信箱
在国内外学术
团体任职情况
社会职务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在何单位(学校)任何职(读何专业)


曾获奖励情况
获奖时间
奖项名称
奖励等级(排名)
授奖部门










获基金项目资助情况
年度
基金种类
基金项目名称
金额
排名






























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
本栏目是评价被推荐人的重要依据。应详实、准确、客观地填写被推荐人从开始工作起至今为止,在学科发展、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等方面作出的贡献。纸页不敷,可另增页。
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创新或技术推广要点
本栏目是《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一栏内容在科学技术创新方面的归纳与提炼,应简明、扼要表述以被推荐人为主完成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技术创新或技术推广要点。
发表论文、专著的情况
科技成果应用情况或技术推广情况
(技术实践类、普及推广类填写,请附有关证明材料)



本人对以上内容及全部附件材料进行了审查,对其客观性和真实性负责。
被推荐人签名: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以下由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机构填写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 年 月 日





附 件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
5.技术应用证明;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
7.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800至1000字);
8.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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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夜宿怡红院

大力发展高科技企业,吸引海内外人才。

10分钟前

原为伊亡。

怎么还有81年

5小时

我嘴在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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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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