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不予受理后变更申请诉求可以重新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再不受理,到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问题:《劳动仲裁申请不予受理后变更申请诉求可以重新申请劳动仲裁吗》
2022-11-24 16: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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