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为各类证券持有人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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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次阅读 2024-07-05 23:38:44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为各类证券持有人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证券发行人及其他相关市场参与主体: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定,进一步完善投资者投票表决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期对股东大会等证券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及业务流程等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完善。随着10月8日统一账户平台的顺利上线及“一码通”账户的正式推出,本公司为全市场各类证券发行人召开持有人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服务支持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所发行的证券登记在本公司“一码通”账户(包括下属证券子账户)中的发行人召开持有人大会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发行人均可委托本公司办理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业务。本公司为上述发行人提供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服务不受发行人所发行证券是否有交易(转让)场所、证券品种等条件限制,发行人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退市公司、基金公司、债券发行人等类型。
二、在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持有上述发行人所发行证券,且已成功办理本公司网络服务身份认证的投资者,均可参与其所持有证券的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表决,办理投票意见提交、投票结果查询等业务。投资者对其“一码通”账户下任一证券子账户办理网络服务身份认证后,参加该“一码通”账户下属其他证券子账户所持有证券的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业务时,无需再办理网络服务身份认证。
三、本公司网络投票系统依托于涵盖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登记结算数据,具有支持累积投票、支持涉及融资融券、QFII等情形的多向投票(即同一投资者在其持有的证券所代表的表决权数范围内,对同一议案同时表达赞成、反对或弃权等意见)、投票过程中防止同一投资者在网上及现场重复投票等功能。发行人可在网络投票期间自行动态查询投票情况,并可在网络投票结束后即时查看、下载网络投票结果,及时办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汇总统计。
四、发行人办理网络投票的相关具体事项
(一)发行人向本公司申请办理网络投票业务,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使用网络投票系统申请书(加盖企业法人公章)(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或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经审核通过的,发行人以法人名义与本公司签订《证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服务协议》,领取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后,可办理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包括统计、查询投票结果等事项。
(二)每次证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开始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发行人需向本公司提交以下业务办理申请材料:
1、证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申请表(书面及电子材料)(附件2);
2、关于召开证券持有人大会的通知公告(电子材料);
3、已公开披露的证券持有人大会有关材料(电子材料);
4、发行人需在网上发布的其他材料(电子材料);
5、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发行人除可临柜向本公司申请办理网络投票业务,还可通过邮寄方式申请办理。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网络投票业务申请的,对于本条第(一)、(二)款中要求提交的申请文件,其中,电子材料请发送至以下邮箱:vote@chinaclear.com.cn,书面材料请在邮寄信件封面注明“网络投票申请材料”,并邮寄至以下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存管部
邮编:100033
(四)发行人应按要求在持有人大会通知公告中对网络投票事项进行说明,包括网络投票时间、投资者身份认证方式及网络投票注意事项等内容。持有人大会通知公告中涉及网络投票部分的必备内容请联系本公司获取。
(五)发行人需了解投资者如何参加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等相关信息的,可参见《关于投资者办理中国结算网络投票业务相关事项的说明》(附件3)。
五、证券发行人、投资者及其他相关市场参与主体需进一步了解更多网络投票、投资者身份认证等相关内容的,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lear.cn)网络投票服务专区查询或拨打本公司热线电话4008058058咨询。
六、本通知未作规定的其他相关事宜,按照本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使用网络投票系统申请书》
2、《证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申请表》
3、《关于投资者办理中国结算网络投票业务相关事项的说明》
二○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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