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生效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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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9:55:30 810次阅读

公司股权转让的起效法定条件,在我国学术界和法律实务界大概有三类看法。


(1)工商变更注册登记说。指出股权公司登记机关单位批准注册登记的时候起转移。

(2)股东名册变动说。指出有限责任单位股东名册的注册登记是设权性注册登记,股东名册的变动是受让人取得股权的标志。

(3)通知转移说。指出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只要是转让人将转让事实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单位,公司股权转让行为在彼此双方相互之间即告实现。


理应说,第二类看法代表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理解,指出新股东的加入或原来的股东股权比例的变化记载在股东名册上,才会发生公司股权转让的效力;而单位因公司股权转让到工商行政管理单位部门作相关的的变更登记只用作对抗第三人的法定条件——此类看法算是现如今的比较主流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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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没桃子的阿狸

一个人或者几个人注册几个公司,再由几个公司注册一个较大的有限公司。一但发生较大的债务,实际上掌控人为了逃避债务,把股权转让给没有偿还能力的空壳股东公司或名誉上的股东公司。债权人申请法院追加原股东公司时,原有实力股东以认缴未届满转让股权为由对抗执行。

8分钟前

№桔梗の物语

邀请已经发生 特别真诚 同属皇家宝 收到 请回复 组合临 情感空仓期 付相内定一个吧

8小时

绿罗裙底

很好!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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