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银监复[2011]77号)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申请》(中化股财司〔2011〕7号)收悉。根据《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3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由10亿元人民币增至30亿元人民币。
二、增资完成后,你公司的股东构成、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为:
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为30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00%。
三、批准修改后的《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你公司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增资的验资及工商登记变更等有关法定手续,并向银监会报告。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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