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的通知
体育总局: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厅字[2008]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精神,分别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牵头,与有关部门组成联席会议,组织开展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经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央机关各单位的保留项目已于2009年12月30日通过新华网、人民网、监察部网站等向社会公布。你单位保留项目为5个,分别为:
1.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周期为4年;
2.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周期为4年;
3.全国体育竞赛最佳赛区和优秀赛区,周期为1年;
4.全国优秀体育竞赛管理工作者,周期为4年;
5.体育科学技术奖,周期为2年,主办单位为中国体育科学学会。
请按照公布的项目名称和周期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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