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说的“待遇”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因为待遇分:工资待遇、福利待遇、政治待遇等。我理解你想说的是老板承诺的是工资待遇。1、工资待遇按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你所列的:19200元、1700元,属工资范畴。2、6685.48则属福利待遇的范畴,在财务处理上与工资如得都不是同一科目。3、所以你的报酬应为:19200 1700=20900元即,你的老板没有履行承诺,如果是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则属违法行为。 原问题:《关于社会保险算不算在员工年薪里的问题》
2022-09-22 12: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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