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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胸椎压缩性工伤医疗期一年即将到期,在去区社保局申请延长医疗期好申请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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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5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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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在还在享受医疗期的时候,是不能申请延长的。需要等到医疗期结束,如果实际情况还需要治疗者,才能申请延长医疗期。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原问题:《工伤申请延期鉴定,是否要等到医疗期满才能够申请?》
2023-01-05 23: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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