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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外地就医后医药费工伤怎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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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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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经批准异地就医,可以回统筹地区报销。 异地就医到本地报销需要经过批准,详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扩展资料: 在发生工伤事故发生后的三天内,员工应报告工伤报告(员工返回医院)→填写相应的工作证明表,发票,入学证明,劳动部门清单→工伤,生育系统支付表→单位经理将到财务科进行支付。 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动鉴定中心)批准的工作相关的医疗期和康复期内发生的以下各种医疗费用属于工作相关医疗费用的报销范围: 医疗伤害相关医疗机构工伤保险工人因工伤(抢救)和住院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工人在工伤后应遵循附近救助原则,非工伤协议医院直接涉及工伤(急诊)和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也就是说,在事故发生之日起7天内(工作)和工伤发生在工伤当天。 在当地协调区以外与工伤有直接关系的工伤,公共学习和长期工作的工伤保险人员的医疗费用。 原问题:《异地就医工伤报销吗?》
2022-05-17 10: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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