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因为员工离开公司过程中,出现的员工和单位不同的意见,而且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就属于劳动争议范畴。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原问题:《如何理解因开除,除名,辞退,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022-05-17 12: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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