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若其解聘你,但是又拖欠经济补偿金的,则建议直接到企业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科进行投诉(带上劳动合同、工资单据等)。拖欠经济补偿金可是可能面临罚款的处罚。该局会对本纠纷进行调解。相信在官方的压力下,其不得不做出合理的让步。行动吧。 原问题:《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对赔偿金额有异议。现在不跟我们解除劳动合同了,什么也不说了 耗着了》
2022-10-26 11:35:02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