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实际情况,如果属于劳动仲裁的仲裁范围,可以同时告两家公司,但是由于两家公司属于仲裁的主体不一样,所以仲裁委员不会将两家公司作为一个案件进行审理。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第二十三条 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扩展资料:
1、仲裁规则
仲裁规则即进行仲裁的手续、步骤和做法。各仲裁机构都有自己的仲裁规则。按国际仲裁的一般做法,原则上采用仲裁所在地的仲裁规则,但也允许按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并经仲裁机构同意,采用仲裁地点以外的其他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裁决的效力
一般而言,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争议双方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允许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
3、费用的负担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仲裁费用的负担问题。一般规定由败诉方承担,也有的规定为由仲裁庭酌情决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原问题:《劳动仲裁可以同时告两家公司吗?》
2022-05-16 20: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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