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教育系统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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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次阅读 2024-10-05 15:07:25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教育系统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的通报
(教职成厅[2007]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
2006年,教育系统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大局出发,克服困难,充分利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资源,大力实施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基本情况
(一)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的材料统计,2006年,教育系统共培训3503.50万人次,其中引导性培训1563.50万 人次,占培训总人数的44.63%;技能性培训1373.51万人次,占培训总人数的39.2%,转移后(进城农民工)培训566.49万人次,占培训总人数的16.17%。
与2005年统计数据比较,2006年教育系统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总数增加233.5万人次,技能性培训数量增加290万人次,表明2006年培训规模有所扩大,培训质量有较大提高。培训量增幅较大的5个省是:山东、四川、新疆、福建、江苏;培训量减幅较大的省(市)是:吉林、河北、北京、江西、黑龙江。
2006年培训总量超过190万人次的省是:四川、山东、浙江、河南、陕西、江苏、湖南。技能性培训数量超过60万人次的省是:山东 、四川、陕西、江苏、浙江、湖南、广东。
(二)据对北京等26个省(区、市)(缺辽宁、河南、重庆、西藏和新疆)报来的数据统计,2006年,共有119,052所职业、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参与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其中,中等职业学校6912所,占参与培训学校总数的5.8%,占全国中职学校数约48%;乡(镇)村成人学校112,140所,占参与培训学校总数的94.2%,占全国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总数的67.55%。数据对比反映出中职学校参与度比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低。
上述省(区、市)中职学校共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747.71万人次,校均培训约1082人;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共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2490万人次,校均培训约222人。数据对比说明中职学校校均培训规模远远大于农村成人学校。
(三)2006年,教育部门和农业等六部门继续共同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全年“阳光工程”共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350余万人次,转移就业300万人,其中三分之一为教育系统培训机构完成。
二、教育部积极实施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
(一)继续实施《教育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2006年5月,我部办公厅印发了《2005年教育系统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的通报》,对05年教育系统开展转移培训工作进行了通报; 2006年,还利用教育部简报、职成情况反映等形式,对北京、湖北、上海和广西等地经验做法进行了宣传推广。
(二)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2006年4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印发以后,教育部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做出部署。5月,印发了《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06]6号),要求教育系统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角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意义,并对教育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工作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
一年来,我部认真完成了国务院农民工办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2006年底,由我部牵头的农民工工作第一督察小组,对北京市农民工工作进行了督察,较好地完成了农民工办交给的督察任务。
(三)加强县级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2006年,我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拨出约20亿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建设了171所起骨干示范作用的县级职教中心,中央财政扶持建设的218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317个实训基地,有一部分也安排在县(市)职业学校,有力地促进了农村职业学校的基础能力建设,为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各地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制定计划,分解任务。许多地方为使培训任务落到实处,采取了制定计划,分解任务的办法。如黑龙江、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和四川省教育厅都分别印发了文件,确定培训任务,并把任务分解到各市(州)采取目标管理,层层落实,量化考核。重庆市教委印发了《关于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通知》,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了培训任务分解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培训情况月报、季查、年终评比奖励等制度。安徽省教育厅要求国家级和省级职业学校年培训人数应与当年招生人数相当,省辖市的职业学校每校年培训人数不少于招生人数的50%。西藏教育厅制定了《2006年农牧区职业教育培训计划》,明确了各地市教育局、各地区职业学校的培训任务。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内蒙古以旗县为单位,分级承担培训任务。职业学校主要承担技能性培训和转移后培训,乡镇成人学校主要实施引导性培训。山东省利用社区教育资源面向进城务工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据统计,全省每年有20多万次进城务工人员参加社区教育培训。上海根据本市需要转移的农村劳动力数量不多,但转移后的农村劳动力在新的岗位上急需培训的实际,积极开展了转移后农村劳动力的培训, 2006年对转移后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比上年增长5.4倍,达7万人次。
(三)创新培训机制。陕西省教育厅从2004年开始推行“一网两工程”,按照先行试点、整体推进的部署,2006年全省已经有42个县市实施“一网两工程”。上海市采取企业出订单(各企业提供用人标准、规格及需要的人数;各乡镇根据区域企业的用工要求,提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名单)、培训机构出菜单(培训机构根据用工实际,提出培训项目,开展有针对性培训)、政府买单(政府根据培训后实际名单,购买培训成果)的三单联动培训模式,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湖北武汉市组织了为期一周的全市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建立了工作档案,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提高了培训工作的组织化程度。
(四)加强服务。2006年,各地在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发工作中,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延伸培训工作,加强了为转移农民的服务。湖北省教育厅从两个方面切实做好服务,一是与劳动部门配合,完善了就业网络,通过各种渠道与国内企业建立劳务供求合作关系;二是建立就业服务档案,实行培训就业后跟踪服务,对就业后学非所用的,在一定时间内学校负责帮助重新安置,对不能适应企业需求的,继续组织学习,合格后再行推荐就业。甘肃省教育厅建成“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加强转移培训后的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陕西省教育厅建立了“职业教育就业服务中心”和“职业教育法律维权服务中心”,主要为农民工和职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同时还建立了“职业教育就业信息网”,及时收集发布农村劳动力资源和全国各地用工信息。
(五)抓好“两后生”培训转移。农村“两后生”是农村新增劳动力,相对而言,他们文化知识水平较高,转移愿望最迫切。因此,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突出重点,努力做好“两后生”的转移培训工作。江苏省从2004年开始,实施“两后双百”计划,每年培训未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达30万人以上,并帮助其中经培训合格者全部转移就业。陕西省2006年实行“人人技能工程”,要求职业教育对所有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全覆盖式培训。浙江省也开展了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2006年对6.1万名未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进行半年到一年的职业技能培训。青海省财政今年安排1620万元,由教育厅负责对9000名未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进行半年到一年的职业技能培训。
(六)加强培训基地建设。2006年,各地普遍重视培训基地建设。如,四川省集合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投入1.1亿元,建设28个县级职教中心和12个专业性实训基地,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供了更丰富和优质的资源。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重点规划的十个实训基地,百个重点职业学校,200个重点特色骨干示范专业中,面向农村劳动力培训服务的骨干示范学校及示范专业(点)、实训基地占到三分之一以上,涉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专业(工种)达128个。黑龙江省教育系统被国务院扶贫办命名了1个国家级培训基地,本省教育厅命名了123个职成学校为省级培训基地;浙江省有223所职业学校、557所乡镇成人学校被各级政府命名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保证了培训工作顺利开展。辽宁省财政2005年末和2006年两次共安排6850万元,补助开展转移培训的36所县级职教中心购置实训设备。河南省投入近700万元,以奖代补,重点加强了35所县级骨干职业学校和35所示范性乡镇成人学校,提高这些学校的基础能力,为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奠定了基础。广东、云南省加强乡镇成人学校建设,广东全省所有乡镇都建立了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省市两级财政每年投入数亿元资金,建成196所省级示范性成人学校,成为了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主力阵地;云南省教育厅评估认定了180所省级农村成人教育示范学校,使全省农村成人教育网络建设趋于稳定恢复状态。天津市、江苏省等地则把改善乡镇成人学校办学条件作为工作重点,创设了一批独立设置的农村成人培训基地,更好地贴进农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湖北省在农村职业学校设立了卫星信号接受点,使农民能够就近、低成本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七)部门分工负责,相互积极配合。陕西省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在转移培训中,农业部门主要抓培训对象的组织,劳动保障部门主要抓劳务输出,教育部门主要抓培训工作。上海市由市教委牵头会同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经委制定、实施《2006年实施“郊区劳动力职业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计划》,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负责建立快速通道,及时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办理“职业培训帐户卡”发放政府培训补贴;市农委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四大农业服务类岗位的用人需要,确定培训项目;教育部门组织职成学校,负责统筹实施转移培训。
(八)加强检查、评估和奖励。湖南省教育厅发文规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要作为评估职业学校办学思想是否明确、办学定位是否准确的一项重要指标。”贵州省、西藏教育厅分别组织了对全省(区)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督察评估。
湖北省教育厅安排专项奖励经费时,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作为对职业院校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培训工作开展较好的学校予以倾斜。河南省教育厅拿出100多万专项经费,奖励超额完成中职招生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的地市。上海市教委建立了“郊区劳动力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用于奖励,支持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九)多渠道解决培训经费。河南全省06年共筹措了6424万元,用于开展转移培训。广东对13万贫困农村青年实行2-3个月的免费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帮助10多万贫困家庭实现脱贫。重庆市多渠道筹集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经费,2006年全市共落实成教经费2731万元。云南省省级农村成人教育经费每年安排500万元。湖南省组织实施“职业院校免费培训农民工百校行动”。安徽有的地市采取“财政拨一点,联系部门帮一点,用工单位拿一点,培训机构让一点,个人自己付一点”的方式,努力解决经费问题。
四、2007年工作要求
(一)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工培训超过3500万人次的目标,已列入《教育部2007年工作要点》,各省(区、市)要再接再励,努力超过2006年培训规模。农村劳动力转移大省和农民工输入大省(市)要带头做好培训工作;2006年培训数量比2005年减少的地方要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扩大培训规模。
(二)各地2007年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包括工作总结和专项统计),请于2008年1月底报我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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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紫晴

坚决打击当代以教育为幌子的产业革命,市场化,经济化。

1天前

阳光依旧温暖

只说一点,最有社会价值的双减是加优!只有更多地加上学生喜欢、家长愿意、教师胜任、设施齐全的教育活动,才能达到双减并不能达到的目的!活跃一下课堂气氛:只减不加,等于傻瓜[呲牙]

5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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