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关于庆祝2004年“六一”国际儿童节的联合通知

首页 > 法律条文 > 文章
97次阅读 2024-07-02 14:57:41
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
文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中国
残联关于庆祝2004年“六一”国际儿童节的联合通知
(妇字[2004]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总工会,共青团,科协,教育厅(教委),文化厅(局),卫生厅(局),广播电影电视局(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残联:
2004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突出儿童思想道德建设主题,切实组织好“六一”庆祝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儿童思想道德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一”期间,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运用宣传栏、专栏、座谈会、论坛、报告会、文艺演出等形式,集中开展儿童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儿童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要面向社会,大力宣传《意见》精神以及国家保护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在党和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儿童思想道德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树立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典型,展示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精神风貌。要面向家庭,宣传先进的家庭教育观念,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亲子观、成才观,为儿童思想道德建设提供良好的家庭氛围。要面向儿童,进行爱国主义、民族精神、道德规范和人道主义教育,引导儿童确立远大的志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
二、以儿童为主体,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儿童道德实践活动
“六一”期间,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意见》提出的“实践育人”的要求,以“道德规范,从我做起”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儿童的原则,依托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儿童道德实践活动。活动的筹划和实施要充分体现儿童特点,让儿童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活动中,成为活动的主人,使他们在参与中体味快乐,享受幸福,受到教育,不断提高道德实践能力。各地开展的小公民道德实践活动要以进家庭为重点,以亲子活动为特色。“手拉手”、“体验教育”、“中国少年雏鹰行动”、“民族精神代代传”、“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等活动,要突出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内涵,引导广大儿童在欢度节日、得到关爱的同时,弘扬民族精神,增进爱国情感,提高道德素养。
三、求真务实,切实为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庆祝活动要注重实效,面向农村、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全体儿童,特别要关注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儿童、流动人口子女、下岗失业人员子女、单亲特困家庭子女、孤残儿童、女童等弱势群体。要采取有效措施,对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给予必要的扶持和关心。要关注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儿童工作者及他们的子女,真正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体现以人为本,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节日期间,新闻单位要加强对庆祝活动的报道力度;教育、科技部门要注重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开展科学思想、科学知识、科技发明等方面的科普宣传,抵制不良信息对儿童的影响;文化、影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儿童读物、音像制品市场以及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等社会文化场所的管理,集中推出一批健康向上、反映时代特征的优秀儿童思想道德教育读物和影视文化作品;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强对儿童食品、玩具、学具、用品市场的检查,对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开展教育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母乳代用品等违法行为,确保儿童的健康安全;妇联、工会、共青团、残联要组织多种形式的融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教育性于一体的道德建设活动,并积极配合公、检、法部门及时处理侵犯儿童权益的大案要案;各类博物馆、科技馆、影剧院、公园及其他儿童活动场所接待儿童参观、游览要减免收费。各部门可结合实际,以儿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组织各种活动,切实为儿童送去节日的问候。
“六一”期间,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将联合中央电视台,以“引领成长,塑造未来”为主题举办一台大型电视联欢晚会。各部门还将组织全国小公民道德建设成果展示、慰问农村儿童和儿童工作者、城市少年儿童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手拉手”、“民族精神代代传”新创歌曲展示、中华少年小甲A足球表演赛、天安门广场儿童风采展示、少年儿童特种设备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等活动。
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切实组织好今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庆祝活动,为优化儿童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环境,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做出新的贡献。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收藏

评论

沉溺有你的梦

支持一下

20分钟前

小萌怪

祝全国各族少年儿童六一儿童节快乐!

1天前

逛街的喜悦

对少年儿童生活的各种保障措施越来越多,我国儿童生活的社会基础更加坚实

10天前

相关法律条文
相关法律热点
相关合同范本
相关罪名库
贪污罪的概念_贪污罪的构成条件 概念: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概念_诈骗罪的构成条件 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假情况或是隐瞒事实真相的方式 ,骗取金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方式。
非法采矿罪的概念_非法采矿罪的构成条件 概念:本罪指违反规定,未获得采矿许可证私自开采,进入到国家规划矿区、对有着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开采的,私自开采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终止开采后拒不终止,导致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我国对矿...
妨碍公务罪的概念_妨碍公务罪的构成条件 概念: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指的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主要的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是正在依法执...
非法采矿罪的法律内容_非法采矿罪的处罚 一、非法采矿罪在刑法中的规定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的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相关咨询
热门推荐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