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据此,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另,劳动合同法以及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也明文规定了单位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未缴纳的,劳动者有权提出补缴。如果要去劳动仲裁的话,需提供能够证明你与幼儿园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比如工资清单、平时与家长沟通的记录能够证明你是在该幼儿园工作的也可以。如果上述材料都没有,建议找机会与园长谈话明确:1、你的工作事实;2、没签劳动合同3、没缴纳社保。做好录音工作。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原问题:《还在幼儿园就职,园长没有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金,去劳动局申请仲裁需》
2022-12-26 22: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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