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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劳动合同

1名律师解答
2024-08-27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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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
智能法律助手
展开全部如果你同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当给你二个半月的补偿金,另给你多一个月的工资(因未提前一介月通知,就要多付一个月的工资给你)。如果你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去劳动局申请继续履行。用人单位不可以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随意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关于书面的劳动合同,因你确实是签定了,用人单位就应该出具。如他不出具,因你己与他连续订立了两个一年的合同,第三次应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可以无限地履行下去,直至你退休,或你有劳动法上规定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否则单位就得雇用你。 原问题:《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及赔偿》
2022-09-14 10: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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