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第17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规定进行赔偿。”根据这一规定,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要求劳动局纠正公司的违法行为,和你签订劳动合同。 原问题:《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应负什么责任??》
2022-11-01 03: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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