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问题 平台审核 律师解答 采纳答案

在职教师因病死亡。妻子开的少。属于派遣职工。孩子上高中。学校能给予补助吗

1名律师解答
2024-09-19 15:25
收藏
律师解答(1)
智能法律助手
  我帮你解答,别忘了给分哦:   关怀学生   学生张佳岩说,张丽莉是一个关爱学生的好老师,她对学生的关怀无微不至。为了让班里的同学在冬天里能够喝到热水,她自己出钱为班级买电水壶烧水,由于电水壶放在黑板的旁边,粉笔灰很容易掉到里面,张丽莉怕学生喝不干净的水,还细心地用一块小毛巾盖住了壶嘴;夏天开家长会的时候,她都会细心地为每一位家长买一瓶矿泉水;张佳岩刚上初一的时候不是很听话,张丽莉基本上每隔一个月就会找她谈一次话,劝她集中精力学习。   资助贫困生   学生家长赵亚波说,她儿子是张丽莉班上的学生,她家是低保家庭,丈夫去世了,一个人领着儿子生活,十分辛苦。听说低保家庭好像可以减免学费,就去班上找张丽莉问这件事,张丽莉在得知她家的情况后,便每个月都给她儿子一百块钱,从孩子上初一时起就一直坚持,就连寒暑假,张丽莉都会把钱准备好了,在放假前给她儿子。她儿子做手术,张丽莉还买了水果送到医院来看孩子。她现在身体也不好,患有肾病综合症,张丽莉知道后,经常询问她的病情,并且安慰她。   工作认真   张丽莉的弟弟介绍:“父辈中就有人从事教师行业。由于从小受到熏陶,2008年姐姐学业有成后,随即投入到教师的行业中,在第十九中担任语文教师,今年已工作5年。虽然没有教师编制,但她从来没有消极工作。2009年9月1日,是她任教以来第一次做班主任。此时,她不仅仅是位优秀美丽的教师,也刚刚成了一位甜蜜幸福的妻子。”   张丽莉的弟弟说,“担任班主任后她的心思完全放在了学生身上。带班两年多起早贪黑,甚至连饭菜也会让给没来得及吃饭的学生们。分校教学后,由于学校太远,很多学生每天来不及吃早饭。她就拿出每个月为数不多的工资买来面包、饼干给来不及吃饭的学生”。   勇救学生   2012年5月8日20时38分,在佳木斯市胜利路北侧第四中学门前,一辆客车在等待师生上车时,因驾驶员误碰操纵杆致使车辆失控撞向学生,危急之下,教师张丽莉将学生推向一旁,自己却被碾到车下,造成双腿截肢,骨盆粉碎性骨折,另有4名学生受伤。 原问题:《张丽丽事迹》
2022-12-02 03:22:36
采纳
相关咨询
湘潭县一乡村在职教师因病死亡,死亡后的抚恤费和丧葬费必须要火葬才有吗?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保险制度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保险制度由丧葬补助费、  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三方面内容组成。  1.丧葬补助费  丧葬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
企业职工死亡后,其未成年子女生活补助费 企业职工非因公死亡的,国家没有规定未成年子女享受抚养费。企业职工非因公死亡,由于国家没有规定孩子的抚养问题,各企业是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的。企业一般会发给丧葬补助和一次性慰问金,有的企业也有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有的企业甚至什么都没有。企业职工非
你好,请问职工上班因病死亡,儿女已满18岁有没有赔偿? 可以申请工亡,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 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
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原问题:《“参加基本
你好,教师死亡遗属补助从次月开始补助吗
相关法律条文
相关法律热点
相关合同范本
相关罪名库
贪污罪的概念_贪污罪的构成条件 概念: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概念_诈骗罪的构成条件 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假情况或是隐瞒事实真相的方式 ,骗取金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方式。
非法采矿罪的概念_非法采矿罪的构成条件 概念:本罪指违反规定,未获得采矿许可证私自开采,进入到国家规划矿区、对有着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开采的,私自开采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终止开采后拒不终止,导致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我国对矿...
妨碍公务罪的概念_妨碍公务罪的构成条件 概念: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指的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主要的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是正在依法执...
非法采矿罪的法律内容_非法采矿罪的处罚 一、非法采矿罪在刑法中的规定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的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精品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