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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因此,用人单位制定旷工一天扣罚三天的工资,只要是制度中注明且合法公示或签订类似的厂规厂纪,则不违法。 原问题:《用人单位规定员工旷工一天扣罚三天的工资、这合法吗?》
2022-11-04 02: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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