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主要目的是什么?要是只想离职的话,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这样接触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30天,但是你得有证据证明你是提交了辞职书,你递交辞职报告的时候让接收人员写个签收单(或者你直接写好,只要他签字就好了)。 如果公司不发给你工资的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你要求要加班工资的话,那么你得确定公司的考勤记录上是记录了你加班时间的,或者能证明你的工资是包含了加班费的,这样你才能成功。 原问题:《单位不给办离职手续怎么办?》                            
                            
                                2022-11-05 11:25:16
                                
                                    
                                                                                 采纳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