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问题 平台审核 律师解答 采纳答案

无故被公司辞退,,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1名律师解答
2024-10-05 05:40
收藏
律师解答(1)
智能法律助手
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原问题:《公司以旷工为由,辞退我.我可以去告他吗》
2022-08-04 05:51:30
采纳
相关咨询
相关法律条文
相关法律热点
相关合同范本
精品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