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决定》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限制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其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人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几问题需要注意:1与签订劳动劳动合同有没有确定工作时间? 规定工作时间样2种情况出现有没有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原先劳动合同规定工作时间与现符需要重新签订)3公司制度还潜规则,或者领导口头要求4更改工作时间薪资否调整需要提供上述答案才确定 原问题:《我想请问一下,我们单位的制度一直在变,本来我们是8点半上班到下午5点,中午可以休息一个多小时,一个》
2022-11-06 05:4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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