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问题 平台审核 律师解答 采纳答案

我买了车位,一年半后才使用,物管费从使用开始计算还是买车位就开始计算

1名律师解答
2024-09-19 12:07
收藏
律师解答(1)
智能法律助手
一、物业管理费是从房屋交付给业主使用的时候,开始缴纳的,也就是从交房的时候开始计算的。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六十五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原问题:《物业管理费是什么时候开始向小区交的呢》
2022-07-31 12:11:49
采纳
相关咨询
防客车位在苏州开始使用的开始是那一牟
人防车位,可以转让使用权吗 这种车位是不能不允许出售的,也不允许经营使用的,必须留用的,所以使用权是不可以往外出售的。专业判断方法:第一、从建筑形式上看是否有战时出入口,防护通道和密闭通道。第二、从防护功能上看是否有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和防爆破活门。
只有车位确认书,没有车位使用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车位还能再转让吗 一个车位,所谓的产权,其实就是使用权。如果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的,则二者没有区别。如果购买的车位使用权有期限限制的,那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因为拥有产权的车位是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在我国,土地所有权要么是国家所有,要么是集体所有。1、车主对车位占
我买房说有一个车位,过户后,他给其他人使用了,也不是私人车位是到物业租车位的,我这里有视频为证,他说给我们车位的最后不给了 1、合同中有否此约定,如有约定按约定;看题目可能是无约定,如无约定,合同中的车位使用权是否明确,是独占使用权还是业主共同使用权,如是独占使用权的,如没有兑现承诺,是违约行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等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共同使用权,那没有约定几户人
小区地上停车位使用权 没有物业法这一说法,我国的《物权法》对小区车位规定:小区内规划的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需求,通过出售、附赠等形式约定使用;占用业主共同公共用地修建的停车位属业主共有。也就是说,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随意规划停车位的,尤其是以下3种,私自出售属
相关法律条文
相关法律热点
相关合同范本
精品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