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问题 平台审核 律师解答 采纳答案

公司不给工资,要我先叫社保

2名律师解答
2024-09-19 12:46
收藏
律师解答(2)
杨佳佳律师
社保是用人单位承担的
2022-07-20 13:00:05
采纳
智能法律助手
这要看是什么原因不发工资。如果没原因肯定不合法。如果是周转困难拖欠半个月一个月的,也不合法但你告他也没多大用处。但如果是员工有极重大过错,被扣完工资的,不发就合法。可以先跟单位协商解决工资以及缴纳社保问题,如果不能解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缴纳社会保险”,司法实践中一般理解为足额,如果公司已经缴了,只是没有足额缴纳,不应看做是未缴纳社会保险,补缴即可。所以员工不能拥有单方解除权(也就是不写辞职报告,说走就走的权利),也就不能享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甚至还要因此对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原问题:《单位没有给工资就交社保别的什么都没给说法怎么办?》
2022-11-08 04:10:12
采纳
相关咨询
相关法律条文
相关法律热点
相关合同范本
精品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