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上面的朋友谈的都有些片面,提供以下意见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如果你是婚前还清了贷款,那么无论什么时候,房产都是你的个人财产,除非你和妻子另有约定,或者你将房产赠予你妻子,这一点我国婚姻法有明确规定。 2、如果你婚后还清的贷款,你妻子当然在房产上享有部分权益,因为你们结婚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双方的收入均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你们用共同财产还贷款,你妻子当然要享有相应的权利。 3、按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因此建议如果你在还清贷款前结婚,可以约定个人收入归个人所有,这样,你还贷后取得房产你妻子就没有份了,就是你的个人财产了,当然这种作法可能比较伤感情,因此建议你在婚前还清贷款比较好。 应你的要求,简单补充一下,其实你假设的情况不是你未来的妻子是否有权利介入的问题,而是你因清偿了一部分银行贷款而取得了房产的完整处分权的问题,当然,你可以和妻子约定欠银行的钱由你父母还,与你们夫妻的共同收入没有关系,房子也是你的个人财产,但问题是如果你怕伤感情没有约定,就由你父母还了款,如果婚后N年你们的感情出现问题,你妻子主张该房产的部分权利,那时又如何说得清,因为从正常的分析来看,该房产你们结婚时剩余的贷款当然是由你们夫妻还的,到时可能很麻烦。 如果是用你的收入还款,那么你的收入应视为你们的共同财产,你妻子当然有份。 原问题:《房子的归属问题》
2022-11-12 11: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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