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明确规定。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矿工按(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来处理,矿工多少天算严重违反,应该看单位自己的制度。如果矿工天数多到用人单位无法忍受了,他肯定认为你严重违反单位规章。 原问题:《合同上说一年累计旷工6天算自离合法吗?》
2022-05-22 10: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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