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问题 平台审核 律师解答 采纳答案

私人老板拖欠我弟弟工资半年了,只知道电话和姓什么

0名律师解答
2024-09-19 22:51
收藏
律师解答(0)
智能法律助手
到法院诉讼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原问题:《私人老板拖欠工资逃跑怎么办老板拖欠工资现在找不到人,只知道姓名,没有消息地址怎么办》
2022-12-07 17:51:13
采纳
相关咨询
相关法律条文
相关法律热点
相关合同范本
精品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