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问题 平台审核 律师解答 采纳答案

病假一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0名律师解答
2024-09-19 08:53
收藏
律师解答(0)
智能法律助手
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病假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 【医疗期满 解除合同 经济补偿 医疗补助费】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特殊疾病】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第二条规定: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二十四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第一 你工作了5年,可以休3个月的病假。 第二 你在病假期间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需要支付你双倍经济补偿金。 第三 13年1月,经医院检查,已经怀孕,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延续合同,至你哺乳期结束(注意不是孕期结束、)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四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国家规定哺乳期为一年 第四 可以。 第五 单位不同意可以要求主张双倍经济补偿金。 原问题:《病假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2022-05-14 03:22:48
采纳
相关咨询
病假三个月单位有权利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般是不能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该条规定中我们可以明确的看出,用人单位有权与医疗期满但
13年公龄因病,请了一年的病假治疗,现在公司说治疗期到了,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治疗期规定是多长? 医疗期已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工作年限13年,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最长可以享受医疗期12个月。现劳动者已休病假1年,医疗期已满,若不能从事与肮脏,也不能从事用人
公司解除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劳动者病假10个月,享受病假补贴10个月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公司工作满7年,解除合同的赔偿金从劳动者的什么时候的平均工资开始计算? 按你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按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病假工资是肯定不行的,还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的代通知金。如果你没过医疗期,公司是不能解除合同的,否则要给付双倍赔偿金哦, 原问题:《病假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按12个月
试用期以迟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不合法,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说明迟到需要开除,公司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偿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
公司一年后补签劳动合同,这样合法吗 我认为你可以主张以下权益1.继续履行合同,而且要求签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对你来说再回去工作未必合适,而且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就不能要求不补偿和赔偿了。2。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或赔偿,两者不能兼得。经济补偿金应该是5个半月工资(工作了5年半左
相关法律条文
相关法律热点
相关合同范本
精品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