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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你在未经上海方面同意和授权的情况下,私自收朋友5000元“所谓加盟费”的行为,是违反你和上海方面加盟合同的约定的。二、你朋友不论什么理由,在未经上海总店授权情况下,擅自使用上海品牌,其行为构成侵权且侵权行为持续中。起诉维权没有问题。三、你和朋友的合同都在你手里,你就不要怕。通知上海方面直接起诉就行。将来法庭调查时,其它的一概不知,更不各情,相信你明白的。四、想操作好,建议请专业律师介入。五、可以再问。 原问题:《代理加盟遇到的合同问题》
2022-05-20 07: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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