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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并无故解除劳动合同

1名律师解答
2024-09-19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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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
崔常山律师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以及拖欠工资。
2022-01-08 14: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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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 ,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法律咨询:我在现在这个单位工作了十四个月,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因为这个单位没有合法的手续)前天突然被告知不用来上班了。我来的时候试用期是三个月,现在无理由辞退我(我未触犯新劳动法第39条规定),根据新劳动法的第47条、48条、82条、87条我是否可以申请一、无故辞退补偿金。根据我的工作年限,月平均工资1.5个月的2倍?二、由于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是否可以要求支付我前几个月工资的双倍工资。三、如果能够赔偿,赔偿金应该在什么时间内全部支付给我。四、到辞退我时,还有三个月工资未给我发放。请问,不知道我的权益是否能得到保障?是否能够顺利的把我的钱要回来。其它律师告诉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如下:1,解除合同补偿金2,解除待通知金3,今年以来双倍工资4,补发三月工资并可要求补偿金。针对申请劳动仲裁,我有几个不明之处:一、解除待通知金是什么?二、为什么只能支付我08年以来至今的双倍工资?而不是我工作十四个月(可扣除试用期以后)的双倍工资?三、“补发三个月工资”和“解除合同的补偿金”是否是一回事?四、如果“补发三个月工资”和“解除合同的补偿金”不是一回事,那么“解除合同补偿金”是否是按劳动法的第47、48、82条支付?“补发三个月工资”是否是按终止合同的前十二个月的月均工资支付?律师解答:1、应该是赔偿金。2、8个月。3、解除劳动关系时就应该支付给你。4、工资应该支付给你。5、代通知金是指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如果不提前三十天,就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代替通知。6双倍工资是劳动合同新规定的,对08年以前的没有溯及力。7、不是一回事。补发工资是拖欠你的工资,补偿金是依据法律规定应当支付的补偿性质的款项。8、个人认为应当是赔偿金。依据47、48、87条。82条是关于双倍工资的规定,不是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规定。9、补发的工资按照实际应当发给你的工资数额确定。相关法律知识: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 原问题:《未签劳动合同,公司无故开除我,怎么办?》
2022-05-17 00: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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