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2月12日,广东广州。下午6时许,广州南站一对夫妻发生争吵,丈夫当着女儿的面多次掐住妻子的脖子,将其推倒在护栏上。据目击者介绍,男子动手打人后,旁边路人看不下去上前劝解,高铁站治安巡逻人员发现后也前来劝解。但男子当着巡逻人员的面还想动手,被大家拦住了。经劝解,这一家三口聊了半个多小时后一起离开了,没有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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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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