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首页 > 法律条文 > 文章
2025-03-06 11:33:22 226次阅读
水利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水建管〔2012〕182号)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深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保障大规模水利建设顺利实施,我部制定了《关于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附件:
关于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中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结合水利实际,现就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入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公共交易市场)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交易市场的重要意义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交易市场,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水利建设市场、保障大规模水利建设顺利实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公共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利于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交易市场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抓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交易市场的各项工作。
二、总体要求和进场原则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按照中央关于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交易市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行业监管,切实保障水利建设市场交易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二)进场原则。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按照属地管理和权限管理原则进入公共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中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进入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建的公共交易市场。地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进场要求。
三、工作目标
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自2012年7月1日起逐步进入公共交易市场,其中大中型或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于2013年1月1日起全部进入公共交易市场,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于2013年7月1日起全部进入公共交易市场。具备条件的地方,鼓励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及早进入公共交易市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已经进入公共交易市场的地方,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继续规范和完善交易活动。尚未建立公共交易市场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交易市场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待公共交易市场建立后,立即按照上述要求进场交易。
四、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一)认真履行行政监督职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交易市场的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职能,按照职责分工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审批核准备案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方式、交易过程、履约实施等环节进行行业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行业监督管理与市场综合管理分工明确、密切协作、运行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项目法人的招标人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要求,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交易市场后,项目法人作为招标人,应当依法履行招标人主体责任,自主选择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组建评标委员会、定标等。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交易市场时,依法保障招标人主体责任的落实到位。任何单位不得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违法指定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不得直接参与或非法干涉专家评标;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技术手段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三)强化评标专家管理。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评标专家分类标准(试行)》(发改法规〔2010〕1538号)的要求,建立健全水利行业评标专家库,进行专业分类,实现资源共享。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水利行业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行业评标专家库的资格审查、日常动态管理和维护;加强对水利工程评标专家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评标专家资格认定,建立健全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评价和档案管理制度,根据实际需要和考核情况及时对评标专家进行补充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四)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进入公共交易市场进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主体诚信行为进行检查,记录并公开信用信息,健全奖惩机制。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主动与公共交易市场管理机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交易市场,确保招标投标活动规范有序。要定期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交易市场的交易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各地进入公共交易市场的情况、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送水利部。
收藏

评论

寂寞北半球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大全

5天前

白河夜船

很全面很适用!

半年前

最长久的告白

转发了

半年前

查看更多评论
相关法律条文
相关法律热点
房东擅自进入租客房间违法吗? 房东擅自进入租客房间怎么办
房东随意进入出租房是否违法,8种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工程招标需要什么条件?建设工程招标方式有哪几种?
工程招标需要什么条件?建设工程招标方式有哪几种?
关于担保纠纷的案例 一杯酒下肚,一时上头,可能在酒局上对方提什么事情就答应了,小李的爸爸就是这样,他给一朋友担保(担保人共三人,民间金融机构贷的款,30万),结果人跑了,跑前利用自己开的店做了很多家民间机构的贷款,一夜间跑了,只剩下他父母在老家(毫无家产),性质恶劣。债权方是私下里找小李家闹事,一直没起诉,原因一方面是高利贷,另一方面是他们自己当初的审查都有问题,那人当初找小李的妈担保(小李妈妈是老师),小李妈不同意,就找小李爸担保,当时小李妈妈因为小李爸爸没资格(非公务员或老师,名下亦无财产)担保就没管这事,结果小李爸爸把小李妈妈的一个盖有学校印章的空白纸给拿走了(之前小李妈妈生病住院,办手续时学校走了捷径,给小李妈妈盖了两张这样的纸),但那个机构打电话来学校咨询小李爸爸是不是该校老师时,学校明确的否认了,本来事情该到此为止,但没想到这个贷款竟然就放下来了,小李爸爸作为其中一个担保人。后来刚出事时,私下找小李家谈,谈不拢就闹事,(期间小李爸爸未出面),但一直没起诉,可能自知理亏吧。请问下面小李家该怎么办?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案例,看看该如何解决。
相关合同范本
相关罪名库
贪污罪的概念_贪污罪的构成条件 概念: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概念_诈骗罪的构成条件 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假情况或是隐瞒事实真相的方式 ,骗取金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方式。
非法采矿罪的概念_非法采矿罪的构成条件 概念:本罪指违反规定,未获得采矿许可证私自开采,进入到国家规划矿区、对有着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开采的,私自开采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终止开采后拒不终止,导致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我国对矿...
妨碍公务罪的概念_妨碍公务罪的构成条件 概念: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指的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主要的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是正在依法执...
非法采矿罪的法律内容_非法采矿罪的处罚 一、非法采矿罪在刑法中的规定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的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相关咨询
违反招标法举报 招标文件违反招标法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条款及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
招投标法没有约定投标单位串通投标要扣留保证金的情形,但是招标文件有明确约定,招标文件是否形成要约?是否可以按照招标文件强制执行 1、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法规没有规定扣取投标保证金的其他适用情况,
你好, 我是招标方,我的男朋友来投标,违反规定吗? 你说的是投标方吧。甲方的行为很明显是错误的,即便是废标了,也应该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单位,然后重新组织招标。这种情况只有向主管部门提出质疑了。不过结果也未必尽如人意。 原问题:《你好!我是招标方,就上次的问题,现在业主就其违规行为,又重新
国企子公司可以参与母公司的投标吗?采取内部招标的方式,参与投标的均是子公司 不具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申请。 ...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 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最好是禁止子公司和母公司同时参与一个项目投标。 ... 有
请问未中标招标方未退还投标保证金属于违约吗,如果属于,那么违反的是哪个合同呢,招标文件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热门推荐
推荐文章

询律网

客服电话:400-600-7222 建议拨打时间 周一到周五 9:00-18:00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