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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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7:42:00 1146次阅读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大家知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条件是什么吗?下面小编来解答,希望以下的解答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转让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建成的房屋必须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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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二、转让流程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

3、现场勘察;

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

5、填写转让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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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以上就是询律网小编整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条件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有法律上问题,可关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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