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如何处理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自动续期,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住宅用地所属土地的土地使用产权年限为70年,住宅所有权是永久的,不存在到期问题。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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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房地基审批有效期几年
1.农村宅基地批复有效期是2年。
2.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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