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关于推进市属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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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8:04:32 239次阅读
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关于推进市属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
(锡校管发〔2013〕60号)
各市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充分发挥市属学校体育设施的功能,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根据锡政办发〔2013〕68号文件精神,现就市属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加快建设“四个无锡”的要求,以满足学校周边社区群众健身需求、增强学生体质为宗旨,本着“有序、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市属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范围,通过社区与学校互动协同,充分发挥市属学校体育资源的效用,为推进无锡市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作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长效促进和管理机制,通过学校与社区双向参与、互动发展等措施,提高体育资源共享水平,使市属教育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全面向社会开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
三、具体措施
(一)协同推进,建立有序、规范的管理方案。各校要尽快拟定体育设施开放区与教学区的隔离方案,争取在2013年暑假期间完成开放区的物理隔离以及POS机的安装工作。要主动与街道、社区联系,将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工作与社区实现共建、共议、共管,由社区协调组织向社区居民公告及办理入校手续等工作,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各校在统筹协商的基础上,制订开放工作方案及安全预案,创造条件,实现具备条件的市属学校体育设施均能建立向社区开放的系统管理方案。
(二)因地制宜,加快实施开放工作。各市属中小学遵循先室外后室内和安全有序的原则,针对不同学校条件,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稳步实施,并分别向社会公开告知开放范围与时间。原则上,开放学校能在2013年9月份实施开放工作,开放的范围主要是具备开放条件的田径场、篮球场、综合体育运动馆等室内外体育场馆及其配套设施。在开放的对象上,重点是学校周边社区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社区居民和青少年学生(含社会团体组织),无完全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须有监护人的陪同。在开放的形式上,学校操场等室外体育设施均免费开放,学校游泳馆、室内篮球馆等室内体育设施可报物价部门核准后适当收费开放。在开放的时间上,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学校开放时间每天不少于6小时。各校要对室外场地中不予开放的项目张挂明显的提示。
(三)落实责任,建立实施开放的长效机制。各校在实施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的过程中,要建立开放工作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体育锻炼人员办理体锻证的流程,和社区协调办理好体锻人员的登记表,签订体锻人员承诺书。建立体育锻炼的组织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体育设施日常维护与检查制度、开放期间值班巡查与登记制度等系列管理制度。学校要联系属地街道,协调当地公安、综治等相关部门及体育社团共同参与相关工作,及时解决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同时,为了进一步保证开放学校校园其它设施设备的安全,学校要落实校内教学楼、实验室等其他建筑物和校园设施的安全防盗措施,实现开放工作的有序、安全、高效。
(四)加强宣传、监督与考核,使开放工作让更多群众受益。各校要做好体育设施开放的宣传工作,引导社区居民科学地健身,自觉爱护学校财物,维护学校正常秩序。鼓励社区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参与经营和管理学校室内体育运动场地等设施,指导社区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校管中心将督促有关部门做好体育设施开放区与学校其它区域的隔离工作,督促学校制定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日常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开放学校名称、开放时间、开放项目与收费标准,同时,将组织有关人员每年年底对实施开放的学校进行考核。对条件不成熟的未开放学校逐年解决相关开放工作中的困难,逐步增加开放学校的数量,使学校体育运动资源让更多的社区群众受益。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校管中心成立校园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负责开放实施工作中的指导、协调及经费的落实使用工作。指导学校加强沟通协调,明确体育设施资源的具体开放形式、开放时间、开放要求以及各自责任,研究确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经常性地对开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总结,全面掌握市属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情况,促进提高体育设施的有效应用。各开放学校应成立工作组或落实专人负责学校体育资源向社会开放工作,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经费保障
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所需教学区域与运动区域一次性物理隔断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市级财政将根据各校物理隔断的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的专项经费补贴。市民卡无线POS机安装和软件开发由市体育局负责。学校体育设施开放中的物耗补偿、简单维修和零件更换费用由学校承担,大规模的设施维修、场所改建纳入年度教育预算统筹解决。
校管中心联合市体育局等部门每年对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进行考核,分别对合格、优秀学校给予奖补资金,用于补贴学校在体育设施对外开放中的管理费以及必要的人员劳务费。
(三)安全保障
校管中心为实施体育设施开放的学校购买公众责任险,在开展活动时段发生的因设施和管理等原因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经济损失。社区配合学校对合乎要求的社区居民开具学校锻炼出入证。学校落实开放场所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告示,组织专业人员对设施进行例行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可靠,并指导活动者自觉遵守活动项目规则,明确损坏赔偿标准等规定,严禁无证入员进入学校。
学校要联合社区对开放场所进行治安巡查,对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和损害设施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附件:
1、无锡市市属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无锡市市属学校2013年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学校名单
2013年6月5日
附件1:
无锡市市属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许立新 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边静玉 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副主任
成 员:季敏霞 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综合教育部主任
华继承 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基础教育部主任
虞 清 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高职部主任
吴 伟 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资产财务部主任
沈芝燕 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综合教育部副主任
附件2:
2013年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学校名单
为充分发挥市属学校体育设施的功能,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根据锡政办发〔2013〕6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下列学校为2013年起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
江苏省梅村高级中学
无锡市第三高级中学
无锡市市北高级中学
无锡市第六高级中学
无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无锡市江南中学(通扬校区)
无锡市第一女子中学(槐古校区)
江苏省无锡师范附属小学(阳光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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