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得弄清学生停课原因,冯小田因晚自习说话被老师罚站后,在他未经允许下仍多次私自坐下,这违反了班规纪律,所以才通知家长过来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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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为学生犯错罚站,屡次不改才叫家人,且最近成绩有所下滑,班主任也有想法和家长沟通此事,说明学校平时在对待学生成绩这一块还是比较细心的。
冯小田的英语老师也有在旁向家长反映其他情况。梁老师回应冯斌称,“他可能是觉得英语老师也插嘴了,让他在家长面前很难堪,于是便拿起自己手中的圆规扎破了英语老师的手,也正因如此,才让家长把他带回家先反思。”
对老师动手,可以看出学生心理有一定的问题,哪怕是心急或者自尊受损,且英语老师并未说任何带有侮辱性的话语,后续对此作出停课处理,也是出于对老师不尊重,态度上有问题。
但是学生对于高三分秒必争的情况下,已经停课一周还无任何消息,那就是校方的过错。
根据我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对于学生自杀的,如果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只能说学校做法不妥,有一定过错,但是有无法律责任还未可知!
上述就是询律网小编对于高三学生因被停课喝下百草枯身亡,学校该为此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的解答,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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