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你也可以自动提出辞职,辞职理由是未签订合同;未缴纳社保。也可以等公司解聘后去申请仲裁。仲裁事项如下:1. 未签订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双倍的工资补偿;2.未签订合同,从第二年起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你也可以要求继续工作;3.未缴纳社保,要求补缴或经济补偿;4.解除合同,每年2个月的工龄补偿。个人建议你自己主动辞职,县镇渠道自己的利益。当然你自己要权衡利弊。相关法律条款: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原问题:《在一家公司一年多了,没有签合同,老板也没有给买社保,工资也没及时发,怎么办呢?》
2022-12-22 16: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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