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现在已经出了欠薪明细表并约定了结清时间,现在未按期支付欠薪,那么就是一种欠款行为,根据有关规定,你可以直接凭借这份材料去法院要求公司支付欠款,而不用走劳动仲裁。另外,你补社保的欠款,我个人认为也是一种欠款行为,因为相当于公司当时无钱给你交社保,向你借款(你自己去交的)交了应该交的社保款,原始单据你交予公司了,那么公司就需举证证明该款项是用公司的钱交的,而不是你的钱,所以这部分的钱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返还。 原问题:《离职协议中注明了工资结清日期,但是公司到期未兑现,怎么办?》
2022-12-24 06: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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