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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法庭工作人员可以参加工伤评议吗?

1名律师解答
2025-03-05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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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
工伤认定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可以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认定工伤决定书》、《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决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属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作出认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原问题:《劳动仲裁期间能算工伤认定申报吗》
2022-11-01 19: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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