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按时缴纳社会保险,如未按时缴纳,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大队、社保部门投诉要求补缴。但补缴社保的请求不在劳动仲裁和法院的管辖范围之内。《实施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有未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行为的,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 原问题:《用人单位未交社保,劳动者可否向法院起诉要求补缴》
2023-01-01 20: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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