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你如果是正式员工,那你一定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第二:如果你不是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那你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如果你是通知以后马上就要走,那么你对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那你是一定要被扣钱的,当然,这里称之为赔偿!第四:如果你没有签合同,那你又要走,那你是可以向劳动局提出申请仲裁的!而且还能获得更多的赔偿!第五:每个公司的制度不一样,但是如果这些制度与劳动法相冲突,那以劳动法为准。第六:押工资不合法,但是,这是惯例。 原问题:《我今年3月份在一家公司工作,后来因为一些原因不能再干了,向老板提出辞职,》
2022-08-20 01: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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