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的救济途径有: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3.请求第三方调解。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原问题:《拖欠工资一年多了,怎么才能讨回来?》
2022-05-16 23: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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