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开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第三轮仿真测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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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次阅读 2024-09-19 00:13:36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开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第三轮仿真测试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更好的满足挂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提高转让效率,全国股转公司拟在交易支持平台上推出优先股的非公开转让业务(以下简称“优先股”)。为验证各方技术系统能否满足新业务、新功能的要求,本公司在第二轮仿真测试的基础上,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证通”)继续搭建仿真测试环境,供所有市场参与者继续进行业务功能测试。现将测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测单位
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深证通、各主办券商、基金公司、托管行。
二、测试时间
本次测试时间为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8日,周一到周五开放测试环境。每个测试T日接受委托申报的时间为9:15至15:30。请各参测机构提前做好准备。
三、测试内容
本次测试主要内容为,测试优先股日常交易和结算业务,主要包括申报和回报处理、行情接收和揭示、清算和交收、券商投资者适当性文件报送。同时验证原有业务不受影响。
四、测试工作要求
(一)各参测机构应在2016年7月1日17:00前提交测试申请表(见测试方案附件1),将电子版发送到techservice@neeq.com.cn(无需盖章),邮件主题和文件名称格式:参测机构名称 + 股转优先股业务第三轮仿真测试申请。
(二)各参测机构应根据本次测试方案,认真做好技术准备和测试环境搭建,做好详尽的测试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本次仿真测试工作。
(三)各参测机构应重点关注第二次仿真测试期间发现的问题,确保在本次测试期间得到解决。
(四)本次测试要求各开展了股转业务的主办券商、基金公司和托管行必须参加,各参测机构务必做好内部组织协调工作。
(五)本次测试要求各主办券商至少有一种行情终端支持揭示优先股的行情。
(六)本次测试建议各主办券商至少有一种交易终端支持优先股的合格投资者进行优先股业务的操作,包括但不限于进行买入、卖出和撤单操作,察看申报信息、成交信息、持仓,委托和成交等。
(七)本次测试要求各参测机构的技术系统应能正确支持优先股的转让、投资者资格报送及非担保交收。
(八)本次测试结束后,我司将择机安排全网测试,各参测机构务必安排好相关培训事宜,确保相关业务人员熟悉业务规则,相关技术人员熟悉系统架构和部署。
(九)测试过程中,各参测机构应详细记载测试现象与结果,检查其正确性,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过电话或QQ群与本公司、中国结算和深证通沟通联系。
(十)测试期间,各参测机构应做好测试结果的记录,每个转让日测试结束后,应在次日上午12:00前,将电子版测试反馈表(见测试方案附件2)发送到techservice@neeq.com.cn(无需盖章),邮件主题和文件名称格式:参测机构名称 + 股转YYYYMMDD优先股业务第三轮仿真测试反馈。
(十一)测试结束后,各参测机构应在2016年7月9日上午12点前提交测试报告(见测试方案附件3),将电子版测试报告发送到techservice@neeq.com.cn(无需盖章),邮件主题和文件名称格式:参测机构名称 + 股转优先股业务第三轮仿真测试报告。
附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第三轮仿真测试方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1日
附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第三轮仿真测试方案
附件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技术系统测试申请表
附件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第三轮测试报告
附件3:市场参与者测试账户
附件4:深证通行情通信程序
附件5: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第一轮仿真测试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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