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关于支持中小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的通知_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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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次阅读 2024-10-05 00:05:00
商务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关于支持中小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的通知
(商财函〔20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xx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各营业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支持中小外贸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加快培育我国外贸竞争新优势,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中小外贸企业提高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
中小外贸企业(进出口额低于6500万美元的企业)是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有效整合企业的内部作业流程和外部客户服务要求,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降低经营成本,对外贸发展和转型升级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鼓励中小外贸企业利用商务部开通的“中小企业外贸软件(ERP)云服务平台”,对其业务进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对已有ERP系统的中小外贸企业,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支持其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信保通”系统实现电子数据交换,方便企业利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信保通”系统开展保单管理、企业资信调查、买方额度申请、出险索赔、海外风险信息查询以及业务数据分析等业务。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要做好“信保通”与“中小企业外贸软件(ERP)云服务平台”以及中小外贸企业自有ERP系统的电子数据交换,为企业通过该平台获得专业出口信用保险服务提供便捷途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各地营业机构要主动加强对中小外贸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宣传,做好业务与技术对接,推动企业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支持中小外贸企业提高经营管理科学决策水平
专业海外资信服务是帮助中小外贸企业及时有效了解海外市场及合作伙伴主要信息的重要途径,能有效提高企业营销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支持中小外贸企业有效利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海外资信服务,支持中小外贸企业根据自身需要,购买海外企业标准资信报告、海外目标国家指定产品进口采购分析报告、海外采购商/供货商名录报告、重点行业研究报告、重点国别风险分析报告。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要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增强海外信息收集能力和数据分析能力,提升网络平台处理能力,帮助企业及时获得高质量的国别、行业、企业资信以及采购商等商业信息,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各地营业机构要加强与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的沟通,积极配合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共同做好中小外贸企业遴选、产品推荐以及资信费用结算等工作。
三、支持中小外贸企业增强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系统性的服务与培训对增强中小外贸企业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具有积极作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采取针对性措施,指导、扶持中小企业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水平,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可委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中小外贸企业定期开展风险管理咨询与培训服务,帮助中小外贸企业及时了解国际贸易规则、掌握海外市场动态,大力推动风险管理知识与技术普及,不断提升中小外贸企业管理水平。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要充分发挥资信调查、信用保险承保、理赔等领域的技术和经验,研发针对重点行业的中小外贸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各地营业机构要积极配合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系统梳理辖区内中小外贸企业经营特点及风险管理需求,制定并推动实施针对性服务方案。
四、支持中小外贸企业培育竞争新优势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引导中小外贸企业积极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拓市场、提升服务、加强管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不断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增加数据来源,提升数据分析能力,分步搭建并逐步完善符合中小外贸企业需求的信用风险管理平台,为我国中小外贸企业在线提供全球企业信息注册、重点国别与行业信息调查、海外市场与企业资信调查、信用保险产品购买、风险信息查询、保单融资申请、应收账款管理等信用风险全流程管理服务,帮助中小外贸企业降低国际贸易综合成本,创新科用互联网手段建立中国主导的全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各地营业机构要认真落实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抓紧完善支持政策,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支持中小外贸企业不断提升?爰驶?经营能力,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有关执行情况和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商务部(财务司)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贸易险管理部)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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