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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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
(东政办发〔2012〕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是国家设立在基层的公益性服务组织,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是科技兴农的重要载体。为加快推进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发〔2012〕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07〕97号)、《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08〕9号)等部署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健全组织机构,壮大基层队伍,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条件保障,全面提升乡镇农业公共服务能力。
(二)基本原则。坚持公益性定位,确保公共服务职能;坚持因地制宜,提倡县办县管;坚持统筹规划,健全完善机构;坚持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效率。
(三)目标任务。以强化公益性职能、增强公共服务为核心,建立健全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农民满意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确保具备完善的管理体制、规范的运行机制、精干的人员队伍、稳定的经费保障和必要的工作条件,真正发挥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在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到2012年底,全市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农业公共服务机构,达到职能明确、人员到位、服务规范、运行有序的标准。
二、明确职能,完善管理体制
(一)加强机构建设,完善管理体制。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强化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作用,人员业务考核及晋升应充分听取农业主管部门的意见。有条件的县区,提倡由县区向乡镇派出或跨乡镇设置区域站,实行由县区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实现管人与管事有机统一。同一县区的机构设置模式应保持一致。
(二)明确公益性定位,细化职能职责。将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确定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并将承担的公益职能分解细化,具体落实到工作机构和农技人员。
三、稳定队伍,提高人员素质
(一)完善用人机制。根据产业发展需求,采取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的方式,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工作。实行人员聘用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员淘汰和工作流动机制,优化队伍结构。市农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人员上岗条件和办法,逐步试行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新进农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相应专业学历,并通过县区以上农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考核;保持专业技术人员所占编制比例不低于80%。
(二)建立农技人员长效培训机制。广泛开展农技人员分层分类定期培训。有计划选送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骨干人员到农业院校、科研院所进行专业研修、深造,提高专业水平和学历层次。各县区要制定农技人员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
(三)支持大学生到基层服务。研究制定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选拔一批涉农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工作,并落实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学费补偿等优惠政策。
四、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农业公共服务能力
(一)加强基层条件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投入,不断改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设施条件。重点加强技术服务场所建设和仪器设备、交通工具的配备,切实做到工作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满足农技人员服务需求。
(二)加强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围绕当地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按照一业为主、多种示范的原则,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改革农技推广方式,积极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创新试验示范基地的运行管理模式,将试验示范基地建成农技人员、种养大户和农民的学习基地、农情信息的采集基地和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基地。
(三)加强村级农业服务站点建设。以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为技术支撑,以农业科技示范户和农业生产大户为重点,每个行政村选配2-3名农民技术员,逐步建立和规范村级农业服务站点,延长服务链条,探索服务农民的新机制。
五、创新运行机制,增强公共服务活力
(一)完善岗位责任制度。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结合本地农业生产特点和农技推广需要,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量化工作指标,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乡镇农业公共服务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确保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有事必有岗、有岗必有责。
(二)建立农技人员考评激励机制。健全农技人员绩效考评制度,完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农民三方共同参与的考核机制,将服务人员的工作量、工作实绩和农民满意度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对公共服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客观公正评价。考评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兑现、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三)创新服务机制。积极探索和构建以公益性服务机构为主导,各类服务组织广泛参与的新型农业服务体系。大力推行以农技人员包村联户为主的服务模式,逐步形成农技人员抓示范户、示范户带动辐射户的农业公共服务新机制。改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手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为农民提供高效便捷、简明直观、双向互动的服务。
六、强化保障,落实各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农业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协调小组,统筹指导全市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工作。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把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共同推进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县区要切实采取措施,将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有效履行公益性职能。
(三)强化政策扶持。切实提高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人员的待遇水平,制定具体措施,确保落实到位。落实国家有关工资倾斜和绩效工资政策,实现在岗人员工资收入与基层事业单位工资平均水平相衔接。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和推广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经验和模式,着力宣传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改革与建设的成果,宣传其在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宣传基层农技人员扎根农村、无私奉献的精神,激励广大基层农技人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农技推广的方式方法,逐步建立完善农技推广长效机制。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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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我最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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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前

少年未老爱已凉、

勇于担当 服务企业

10天前

莫失情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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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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