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安全应急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首页 > 法律条文 > 文章
68次阅读 2024-09-19 19:09:59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安全应急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甘政办发〔2015〕9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有关金融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63号)精神,促进我省应急产业加快发展,提升我省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依托,以改革凝聚动力,以创新驱动发展,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公共安全、集体财产安全、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公共安全领域关键性问题,加快应急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进一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着力推进应急产品产业化,不断提升应急产业整体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强化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质保障、技术支撑和专业服务能力。力争到2020年,全省应急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应急产业体系基本形成;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批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制造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一批自主研发的重大应急装备投入使用;形成若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中型企业,发展一批应急特色明显的中小微企业,增强经济发展活力,扩大社会就业;消费观念逐步转变,应急产品在重点领域应用扩大,催生市场化应急服务新业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形成有利于产业发展的创新机制,为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领域
(一)发展监测预警类应急产品,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在自然灾害方面,发展地震、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水旱灾害、病虫草鼠害、森林草原火灾等监测预警设备;在事故灾难方面,发展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环境安全、重污染天气、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等监测预警装备;在公共卫生方面,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活用水安全等应急检测装备,流行病监测、诊断试剂和装备;在社会安全方面,发展城市安全、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监测预警产品。同时,发展突发事件预警发布系统、应急广播系统及设备等。
(二)发展预防防护类应急产品,提高个体和重要设施保护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在个体防护方面,发展应急救援人员防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避险、特殊工种保护、家用应急防护等产品;在设备设施防护方面,发展社会公共安全防范、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重要生态环境安全保护等设备。
(三)发展处置救援类应急产品,提高突发事件处置的高效性和专业性。在现场保障方面,发展突发事件现场信息快速获取、应急通信、应急指挥、应急电源、应急后勤保障等产品;在生命救护方面,发展生命搜索与营救、医疗应急救治、卫生应急保障等产品;在抢险救援方面,发展消防、建(构)筑物废墟救援、矿难救援、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程抢险、道路应急抢通、航空应急救援、水上应急救援、核事故处置、特种设备事故救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疫情疫病检疫处理、反恐防爆处置等产品。
(四)催生应急服务新业态,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处置的社会化服务水平。在事前预防方面,开展风险评估、编制应急预案、隐患排查、消防安全、安防工程、应急管理市场咨询等应急服务;在社会化救援方面,发展紧急医疗救援、交通救援、应急物流、工程抢险、安全生产、航空救援、网络与信息安全等应急服务;在其他应急服务方面,发展灾害保险、北斗导航应急服务、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等。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应急产业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积极研发应急产业新技术、新装备,加快应急监测预警设备和群测群防监测设备研发,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地震救援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加强应急产业相关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开发与示范应用,支持应急产业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示范等创新活动。鼓励充分利用军工技术优势发展应急产业,推进军民深度融合。(省科技厅牵头,省工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等配合)
(二)推动应急产业领域科研平台体系建设。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推动应急产业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在应急产业重点方向成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运用风险补偿、后补助、创投引导等方式,打造应急产业区域性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中心,促进应急产业相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等配合)
(三)支持骨干企业加快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投资入股、品牌经营等方式进入应急产业领域。按照企业申报、部门推荐和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在应急产业领域优选5-10家技术先进、行业领先、竞争优势明显的骨干企业,分阶段、分步骤动态扶持,使其尽快进入国内同行业优势企业的行列,并争取在证券市场上市融资。利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应急产业领域中小微企业,促进特色明显、创新能力强的中小微企业加速发展,培育50家左右配套协作关系密切、具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中小应急产业企业,形成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省工信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配合)
(四)强化应急产业项目建设。围绕《甘肃省重点发展公共安全应急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5年)》确定的发展重点和方向,建立开放动态的应急产业重点项目库,每年遴选10个具有引领性、支撑性和带动性的重点应急产业项目,整体推进建设。依托省级以上产业园区,以产业链建设为重点,促进一批应急产业领域重点项目签约落地。(省工信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配合)
(五)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加强规划布局、指导和服务,以兰州新区等国家级、省级产业发展聚集区为依托,引导应急技术装备研发、应急产品生产制造和应急服务发展向产业园区集聚。(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信委、甘肃储备物资管理局等配合)
(六)推广应急产品和应急服务。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采用目录清单等形式明确应急产品和服务发展方向,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应急产品和服务,推进应急产品标准化、模块化、系列化、特色化发展。加强全民公共安全和风险意识宣传教育,激发单位、家庭、个人在逃生、避险、防护、自救互救等方面对应急产品和服务的消费需求。进一步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高层建筑、学校、公共场所、应急避难场所、交通基础设施等应急设施设备配置标准,以及各类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的装备配备标准,推动应急设施设备装备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省工信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人防办、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等配合)
(七)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应急监测与应急调度指挥系统建设,健全应急产品实物储备、社会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管理制度,建立应急产品、物资储备和生产能力信息管理平台,提升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和信息共享能力。加强应急仓储、中转、配送设施建设,依托国家、省级储备和优势企业现有能力与资源,形成一批应急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基地,提高应急产品物流效率。加快制(修)订符合我省实际的应急产品和应急服务标准,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推动应急产业升级改造。推动应急服务业与现代保险服务业相结合,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加快推行巨灾保险。(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牵头,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甘肃储备物资管理局、甘肃保监局等配合)
(八)促进应急产业开放合作。加快“走出去”步伐,引导有实力的应急产业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和国际营销网络,积极申请国际专利,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提升核心竞争力。抢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政策机遇,开拓中西亚、中东欧等国际市场,扩大产品、技术和装备出口。依托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和武威保税物流中心,深化国际合作,引导国际资本和先进技术投向应急产业重点领域。(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质监局、兰州海关等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土地政策。在符合国家、省上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对应急产业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予以支持。加快应急产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进度,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对应急产业建设项目全部占用国有未利用土地的,除需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外,由市县政府审批。对政府投资的应急食品物流园,允许以划拨土地形式委托企业建设运营。(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工信委配合)
(二)财政政策。研究建立应急产业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和扶持办法,按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有关要求,指导纳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重大应急产品生产企业做好投保工作,推动重大应急创新产品的首次应用。对于具备实现产业化条件的应急产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通过招标方式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带动市场主体推广应用。对于应当由政府提供的、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应急产业重点领域服务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对政府投资的应急仓库物流园,鼓励以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和运营。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补偿制度,对征用单位和个人的应急物资、装备等及时予以补偿。(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甘肃保监局按各自职能分工负责)
(三)金融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完善适应应急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评审制度,加大对技术先进、优势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强的应急产业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应急产业企业利用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私募债、集合债券(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在债券市场实现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和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资质好、管理规范的应急产业企业的担保力度。建立应急产业项目融资信息平台,促进银企对接合作。(省政府金融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监局、甘肃证监局等配合)
(四)税收政策。帮助列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应急产业企业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应急产业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配合)
(五)人才政策。突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省内高等院校与企业共建应急产业紧缺学科专业,省内高等职业院校围绕应急产业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申报人可不受资历、岗位等限制,直接由相应专业评委会评审。支持科研成果参与收益分配。(省教育厅牵头,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等配合)
(六)协调服务。建立由省工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共同牵头,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统计局、省人防办、省政府金融办、兰州海关、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国税局、甘肃储备物资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监局、甘肃保监局等部门参加的应急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改进服务水平,建立环境评价、工商登记和节能评估及审批的“绿色通道”制度。按照国家应急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安排,做好应急产业统计和应急产业运行监测分析工作。(省工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共同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附件:甘肃省重点发展公共安全应急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2015年6月25日
附件:
甘肃省重点发展公共安全应急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5年)
1
监测预警产品
1.1
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产品
1.1.1
地震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地震台站、台网和流动地震观测系统及仪器设备,流动预警系统,MEME地震烈度仪等
1.1.2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山体崩塌灾害监测设备,泥石流灾害监测设备
1.1.3
水旱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汛情、旱情、灾情监测、防洪预警预报仪器设备,水利工程震情监测、大坝等水利工程探测、山洪灾害预警监测系统,遥感卫星、无人机监测设备,水文应急测报、水情水质监测、数据采集处理与传输仪器及设备等
1.1.4
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对地遥感观测卫星等灾害天气监测装备,移动应急气象观测系统,多普勒雷达监测系统和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系统,高炮防雹人工影响天气系统等
1.1.5
农林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病虫草鼠兔害监测预警设备,农作物害虫种群密度自动监测设备,草原灾害监控技术及设备,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检疫设备,林木害虫种群密度自动监测
1.1.6
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系统
森林火灾监测预警系统,草原火灾监测设备,基于物联网三维森林防火应急指挥地理信息系统
1.2
事故灾难监测预警产品
1.2.1
矿山安全监测预警产品
瓦斯、煤尘、辐射、微波、毒物、围岩、矿井水等监测设备,煤矿井下监测及灾害预报系统,煤炭安全检测综合管理系统等
1.2.2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预警产品
危险化学品全程动态监控系统,危险化学品运输泄漏监测装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避险与主动防御系统,危险化学品危险性快速鉴别系统,有毒气体侦检仪,可燃气体侦检仪,军事毒气侦检仪等
1.2.3
特种设备安全监测预警产品
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电梯锁死后自动校正逃生开门装置
1.2.4
交通安全监测预警产品
道路交通信息监测预警设备,交通基础设施(含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等)安全状态监测预警设备,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安全监测预警设备,隧道建设管控调度与应急指挥装备系统等
1.2.5
环境应急监测预警产品
环境应急监测预警、指挥、处置技术与产品(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指挥决策、模拟演练等),有毒有害气体环境应急监测预警技术与产品,水环境污染应急监测预警技术与产品,土壤环境污染应急监测预警技术与产品,水上溢油监视雷达、码头溢油报警装备等
1.2.6
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监测预警产品
1.2.7
火灾监测预警产品
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分布式光纤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火灾报警触发器件,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早期火灾智能探测报警设备,火灾报警控制设备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1.2.8
消防产品质量快速检测设备
1.2.9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预警系统
1.2.10
其他监测预警产品
放射性物质监测系统:关键介质放射性监测系统,移动监测技术与装备,应对复杂环境辐射监测系统,液体安全检查系统,车辆放射性物质监测系统等,大坝安全监测多通道数据采集仪及监控管理系统,尾矿库安全自动监测报警系统,核与辐射事故监测预警系统,探地雷达病害缺陷检测及工程勘察雷达图像判别系统
1.3
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产品
1.3.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产品
1.3.2
食品药品安全检测产品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药品安全检测设备
1.3.3
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饮用水安全检测和监测预警系统,应急水质监测设备和试剂
1.3.4
流行病监测、诊断试剂和装备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监测预警系统,新发传染病检测试剂和仪器
1.3.5
动物疫情监测预警系统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远距离视频传输设备,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信息数字化采集设备,禽流感等动物疫情监测仪器设备
1.3.6
公共场所体温异常人员快速筛查设备
本质安全型红外测温设备,红外体温监测设备
1.4
社会安全事件监测预警产品
1.4.1
城市公共安全监测预警系统
城市公共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传播平台,城市公共交通安全运行监测设备及应急反应管理系统,超高层建筑安全物联网监测与应急救援系统,地下管网安全运行监测设备,水库水电站大坝监测预警系统,机场、车站、广场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基于云-端的社会应急联动指挥系统
1.4.2
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监测预警产品
高性能防火墙、高性能统一威胁管理系统(UTM)、入侵检测系统(IDS)、高性能入侵防御系统(IPS)、高性能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网络病毒监控系统(VDS)、网络漏洞扫描和补丁管理产品等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监测预警产品
1.5
其他监测预警产品
突发事件预警发布系统, 应急广播系统及设备,毒品等违禁品探测产品,核生化恐怖源探测产品,易燃、易爆、强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快速检测产品
2
预防防护产品
2.1
个体防护产品
2.1.1
应急救援人员防护产品
灾害事故现场定位、图侦、通信、呼吸、生命体征监控等数字化消防单兵装备,高效智能消防员呼吸防护装备,水域救援装备,灭火防护装备,化学防护装备,自动苏生器,电动送风式正压防护系统,病毒防护/隔离服,避火服、隔热服等隔热、阻燃、防毒、绝缘、防静电、防尘、防砸、防穿刺防护产品,防油,防水,防火纺织材料等
2.1.2
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避险产品
矿难逃生仓,煤矿及非煤矿山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综合防治矿山重大事故装备,化学品致灾特性评估大型智能安全实验舱,煤气化过程关键安全技术装备,燃爆防控技术装备,超大规模超深井金属矿山开采安全技术装备,煤矿生产过程综合监控装备,矿井进出人员自动监控记录系统等
2.1.3
特殊工种保护产品
新型正压式放射性气溶胶防护气衣,井下工人安全防护装备集成包,煤矿呼吸尘职业危害防控关键技术装备等
2.1.4
家用应急防护产品
自救呼吸器,应急包,家用火灾探测器,逃生绳,呼吸面罩等
2.2
设备设施防护产品
2.2.1
社会公共安全防范产品
基于“数字城市”的应急联动处置系统,铁路车站应急联锁系统,出入口控制防范系统,重点人员监控预警系统,多通道视频监控、搜救和自动监测报警系统,视频人脸检索系统,人体安全检查系统等
2.2.2
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产品
工程建设新型安全防护产品,油库自动化连锁保护系统,防震避险装置,防汛堤坝用混凝土防渗墙施工装备,建筑工程减隔震装置等
2.2.3
重要生态环境安全保护产品
重污染应急防护装备,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水生态系统及地下水保护等
2.3
火灾防护产品
防火涂料:长效阻燃制品,不燃和难燃建筑外保温材料,饰面型防火涂料,钢结构防火涂料,电缆防火涂料,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外墙保温阻燃材料及添加剂
防火封堵材料:防火封堵材料,防火膨胀密封件,阻燃处理剂,不燃无机复合板,隧道防火保护板,家用灭火器等
阻火抑爆装置:石油气体管道阻火器,石油储罐阻火器,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
2.4
其他防护产品
绝缘低烟无卤阻燃电缆,耐热电线电缆,半预浸树脂及纤维防弹材料,耐火电缆及光缆等
3
救援处置产品
3.1
现场保障产品
3.1.1
突发事件现场信息快速获取产品
3.1.2
应急通信产品
卫星应急通信系统:移动卫星通信产品(动中通),利用卫星定位系统的便携式无线电定位设备,Ka/S复合卫星移动通信多媒体终端等
区域应急通信系统:短波应急通信系统,小型化、智能化以及区域空中应急通信系统,单兵及小组任务平台,大型通信指挥车,具有快速部署能力的无线电集群通信设备,井下应急通信系统,基于公网的3G/4G的各类专网通信设备等
3.1.3
应急指挥产品
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基于北斗指挥调度平台,无线应急多媒体指挥决策系统,应急指挥多源遥感影像应用服务平台等
3.1.4
应急电源
应急发电设备:便携式应急发电设备,大容量应急发电车(2000千瓦、1000千瓦),集装箱式柴油应急电站,移动电池系统应急电源,移动供电设备等
3.1.5
应急后勤保障产品
应急后勤及生活保障产品:抢修抢护保障方舱,自行式炊事车,多功能集成式充气、发电、照明车,救援宿营车,移动式应急照明系统及产品,利用新能源或传统能源的节能型发电,应急安置房屋,易拆装保温篷房等
安全饮水设备:组合式一体化净水器(处理量100~2500吨/小时),移动式应急生活供水系统等
3.1.6
其他产品
3.2
生命救护产品
3.2.1
生命搜索与营救
生命探测装备:生命探测仪,应急搜索机器人,各类音频、视频及雷达侦检设备等
高效应急救援产品:侦检、破拆、掘进、支护、救生、堵漏、洗消、输转、照明、排烟等设备,高楼应急救生缓降装置,应急救援机器人等
3.2.2
医疗应急救治
防控突发公共卫生和生物事件疫苗和药品,动物疫病新型诊断试剂、疫苗,生命支持-治疗-监护一体化急救与后送平台
3.2.3
卫生应急保障
消毒供应装备,救援医疗物资供应产品,卫生医疗方舱
3.3
抢险救援
3.3.1
消防产品
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石油化工设施、森林、山岳、水域和地下设施消防灭火救援技术与产品,自动寻的森林灭火导弹系统,航空特种侦查和灭火产品
登高平台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多功能墙壁破拆消防车,涡喷消防车,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机场消防车,森林消防车,城市轨道交通专用消防车,消防专用底盘灯特种救援底盘等
消防机器人:灭火机器人,排烟机器人,侦察机器人,洗消机器人,照明机器人,救援机器人等
消防水带(公称直径≥150mm消防水带,人工合成橡胶衬里消防水带等)
灭火剂:用于卤代烷替代的合成类气体灭火剂,A类泡沫、高效无氟泡沫灭火剂,D类、F类灭火剂,金属火灾专用灭火剂等
自动灭火系统:水系、泡沫、洁净气体灭火系统等
3.3.2
建(构)筑物废墟救援
救援破拆、顶撑设备,全地形应急救灾设备,综合灭火抑爆系统等
3.3.3
矿难救援
矿用潜水泵,应急供排水装备,矿用应急排水钢管及快速街头,应急排水高压软管,矿山应急救援大直径钻孔成套技术与装备,井下快速抢险掘进机,液压轻便救援支架,救援提升机等
3.3.4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
车载危险化学品灾害现场快速控制系统,港口危险化学品、油品应急设备,危险化学品事故专用应急装备,危险化学品洗消剂(有机磷降解酶),二氧化氯消毒剂等
3.3.5
工程抢险
疏浚船舶,快速水深测量设备,长臂挖掘机,应急高空作业车,大型破拆装备,应急救援多功能工程车等。
3.3.6
道路应急抢通
应急机动舟桥,柔性可快速铺设土工纺织合成材料应急路面及铺设车,道路、桥梁、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恢复、修复装备,隧道救援车,架桥机,除冰雪机械,环保型融雪剂等
3.3.7
航空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用航空器:特种飞机和直升机及灭火、喷洒、吊挂、精确定位等航空器救援专用任务设备,探测、灭火、救援、医疗等航空应急救援装备,应急物资投放伞具和托盘器材
3.3.8
核事故处置
核应急处置装备(核生化事故处置装备),核与辐射污染去污消技术装备,移动式核生化废水处理设备等,核电站应急抢险设备
3.3.9
特种设备事故救援
3.3.10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有毒有害液体快速吸纳处理技术装备,移动式医疗垃圾快速处理装置,移动式小型垃圾清洁处理装备,人畜粪便无害化快速处理装置,禽类病原体无害化快速处理装置,生态清淤装备及淤泥无害化处置一体化技术,高稳定性聚维酮碘消毒剂(粉剂+溶液),活性炭,漂白水/漂渍液消毒剂
3.3.11
疫情疫病检疫处置
3.3.12
反恐防暴处置
反核恐怖机器人,应急防爆车,中型反恐排爆机器人,防爆拖车,爆炸物销毁器等
3.3.13
其他
防汛抗旱应急处置:防汛抢险专用材料和器材,应急排涝设施设备,抗旱找水打井器材和设备
4
应急服务
4.1
事前预防服务
4.1.1
风险评估服务
公路工程建设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水旱灾害防治与风险评估,洪水影响评价,洪水风险图编制,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多灾种灾害综合防治与风险管理,灾害风险评估与预警技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编制技术,城市区域综合风险评估系统,多灾种综合风险评估系统,灾害应急救助决策支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城市危险源爆炸和危化品泄漏定量风险评估系统,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风险评估系统,野生动物疫病传播风险评估系统,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生存空间预测系统,核应急事故后果评估与辅助决策系统,危化品泄漏扩散分析应急决策系统,城市生命线工程故障分析应急决策系统等
4.1.2
隐患排查服务:水利工程险情探测排查
4.1.3
消防安全服务
安全管理咨询,消防工程设计与施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产品与工程质量检测,电气系统安全检测,消防员心理疏导及恢复
4.1.4
安防工程服务
机场、车站、码头等安检全通道设备检测及相关服务,平安城市建设平台建设维护管理
4.1.5
其他事前预防服务
应急案例库管理系统,应急物资管理系统,突发事件情景构建系统,应急模拟演练系统等
4.2
社会化救援
4.2.1
紧急医疗救援服务
4.2.2
交通救援服务
综合交通枢纽防灾救灾及应急疏散系统
4.2.3
应急物流服务
4.2.4
工程抢险服务
工程建设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基地协调联动服务
4.2.5
安全生产服务
4.2.6
航空救援服务
小型航空器应急起降场地,航空医疗救援服务设施等
4.2.7
网络与信息安全服务
数据恢复和灾备服务,信息安全防护、网络安全应急支援服务,云计算安全服务,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与咨询服务,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方案设计服务等
4.3
其他应急服务
4.3.1
灾害保险
巨灾保险,航空医疗保险等
4.3.2
北斗导航应急服务
车辆北斗定位监控系统
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
收藏

评论

所以你难过了

转发了

1天前

情话搁浅在嘴边

要点

5天前

越爱越难过

到礼县去看看多不多?

10天前

查看更多评论
相关法律条文
相关法律热点
相关合同范本
相关罪名库
贪污罪的概念_贪污罪的构成条件 概念: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概念_诈骗罪的构成条件 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假情况或是隐瞒事实真相的方式 ,骗取金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方式。
非法采矿罪的概念_非法采矿罪的构成条件 概念:本罪指违反规定,未获得采矿许可证私自开采,进入到国家规划矿区、对有着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开采的,私自开采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终止开采后拒不终止,导致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我国对矿...
妨碍公务罪的概念_妨碍公务罪的构成条件 概念: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指的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主要的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是正在依法执...
非法采矿罪的法律内容_非法采矿罪的处罚 一、非法采矿罪在刑法中的规定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的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相关咨询
热门推荐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