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

首页 > 法律条文 > 文章
238次阅读 2024-07-05 18:55:51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
(鄂人社发〔2011〕40号)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家深化医药体制改革要求,为提高基金共济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制度公平性,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待遇,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推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市级统筹目标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下简称三项保险)市级统筹是以市州为单位,统一政策、统一服务管理标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基金预决算、统一信息系统,实现基金共济。2011年底全省各市州基本实现三项保险市级统筹。
二、市级统筹内容
各地要在市州范围内分别统一三项保险以下内容:
(一)统一政策
分别统一三项保险的覆盖范围、筹资、缴费、待遇、关系转移接续等政策。缴费、待遇标准差异大的地方,可设立一定的过渡期逐步统一,但缴费费率、待遇项目和报销比例要统一。
各市州制定政策时要按照多层次、可选择的原则合理设置、简化参保缴费档次,简化参保缴费、报销结算等办法。
(二)统一服务管理标准
统一执行国家、省规定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标准,统一管理办法。
统一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工伤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管理办法和费用结算办法。参保人员在市州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安装工伤辅助器具、进行工伤康复治疗,按同一统筹地区管理。
(三)统一基金预决算
以统一基金预决算制度为基础,实现基金统筹共济。基金统筹共济采取建立市州级风险调剂金模式,有条件的地方也可试行市州基金统一核算管理模式。
要严格按《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国发〔2010〕2号)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编制预决算,强化预决算对基金收支的约束作用。实行风险调剂金模式的,由各县市编制预决算草案,报市州汇总审核;实行基金统一核算管理模式的,以市州为单位按规定编制预决算。
(四)统一经办流程
统一管理制度、服务流程、工作标准、指标体系,统一参保登记、缴费申报核定、基金记账分账、个人账户管理、社会保险稽核、待遇审核、待遇支付等规范操作业务流程,统一账表卡册。
(五)统一信息系统
坚持数据向上集中、网络向下延伸,管理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根据金保工程建设规划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在市本级建立市州三项保险中心数据库、信息交换和结算平台,使用统一的管理软件,实现纵向市州到所属各县(市、区)的乡镇(街道、社区),横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到定点服务机构、税务、财政等部门信息互联互通,为三项保险服务、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三、基金统筹共济模式
(一)风险调剂金模式
市州级医疗、生育保险风险调剂金由市州本级和所属各县市区(以下简称市县)按上年度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预算数的5%左右上解,风险调剂金总额达到全市州上年度基金支出预算数的20%后不再提取。因政策调整、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自然灾害等非管理原因导致市县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当期收不抵支,首先从历年基金结余中解决,仍有缺口的,由同级政府和风险调剂金分担。同级政府和风险调剂金的分担比例由市州政府确定。
市州级工伤保险风险调剂金(市级储备金)由各市县按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预算数的10%上解,调剂金总额达到全市上年征缴工伤保险费总额的50%后不再上解。因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导致县市工伤保险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的,首先从历年基金结余和风险调剂金中解决,仍有缺口的,由同级政府垫付。
以下情形造成的基金缺口由同级政府负责,风险调剂金不予调剂:未严格执行全市州统一政策和管理办法;未完成当年预算收入和扩面征缴计划任务;擅自调整基金收支预算;因违规违纪行为造成基金重大损失;同级财政应承担的补助资金未到位。
风险调剂金纳入市州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账核算。风险调剂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共同制定。
(二)基金统一核算模式
三项保险基金在市州范围内实行统收统支,纳入市州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各市县按规定和预算征收三项保险费(含本级承担的财政补助)统一上解市州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各市县符合规定的三项保险支出由市州根据预算拨付各市县支出户。市县未完成当年预算收入和扩面征缴计划任务、同级财政应承担的补助资金未到位造成基金缺口的,由同级政府负责弥补。
四、明确权责
要明晰市州与县(市、区)之间的权责划分,建立职责明确、运转协调的管理运行机制。市州除本级经办管理外,负责制定全市州三项保险事业发展统一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标准和管理办法,进行基金的统一预决算和对县(市、区)的指导监督。县(市、区)要严格执行市州统一政策和管理办法,具体负责基金征缴、管理和待遇支付,实施对当地“两定”机构医疗行为的监管,落实本级政府补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各市州要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三项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和政策,2011年6月底前报省政府备案,确保11月底前全面实施运转。
收藏

评论

夜紫蝶

免征对象,是湖北企业的三项社保缴费。

1天前

十夏之风

这个时候的湖北的自由职业者更难,国家也应该考虑一下这些人。

半年前

故事开头很美

湖北免了,被困在湖北的外地人,不能开工,政策也不支持!唉😔

半年前

相关法律条文
相关法律热点
相关合同范本
相关罪名库
贪污罪的概念_贪污罪的构成条件 概念: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概念_诈骗罪的构成条件 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假情况或是隐瞒事实真相的方式 ,骗取金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方式。
非法采矿罪的概念_非法采矿罪的构成条件 概念:本罪指违反规定,未获得采矿许可证私自开采,进入到国家规划矿区、对有着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开采的,私自开采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终止开采后拒不终止,导致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我国对矿...
妨碍公务罪的概念_妨碍公务罪的构成条件 概念: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指的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主要的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是正在依法执...
非法采矿罪的法律内容_非法采矿罪的处罚 一、非法采矿罪在刑法中的规定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的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相关咨询
湘劳社工字[2008]60号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这份文件现在还适用吗 你的生育津贴单位就算破产了,也一样可以领取,但是要到社保局办理相应手续,请参见以下规定。如果你不是广州市的企业,请咨询社保局,应该有相应的规定可以执行的。赔偿的问题,请咨询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企业破产应该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个条件,但是
工作10多年了 今年才给交生育险和医疗保险 合法么 不知道你应该缴纳多少。没有缴费总额,是算不出你个人应该负担多少的。给你单位、个人各负担的规定比例,自己看。社保由单位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五项社保的具体缴费比例各地有所区别,但大致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个人工资的20%和8%;医
不遵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违法吗? 违法生育”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一)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   (二)重婚生育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生育的;   (三)按《条例》规定不得生育第二个子女而生育的;   (四)未达到法定生育间隔期而生育的;   (五)生育第三
你好 有个自称省财政厅的 政管办 一位律师 说我的招标公司发布的公告错字太多 让我去山东省财政厅
芜湖工伤保险管理 按所在省规定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 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复发的医疗待遇,但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芜
热门推荐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