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学习贯彻省市人代会精神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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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18:51:46 248次阅读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学习贯彻省市人代会精神的意见
(2010年2月25日济宁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1月25日至30日在济南举行。济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1月19日至22日在济宁召开。今年的省、市人代会,是在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新形势下召开的重要会议,是全省、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会议认真总结了过去一年来的工作,深入分析了今年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动员全省、全市人民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总体工作部署,积极作为,科学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和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为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扎实做好今年的人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领会大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把学习贯彻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集中时间精力,认真学习大会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要联系我市实际,将大会精神迅速传达到广大干部群众中去,努力把全市人民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市人代会精神上来。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切实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要增强党的领导意识、法制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对国际国内发展形势的分析判断,对市情特点和阶段特征的调查研究,对区域经济发展规律以及改革开放经验成就的认识把握,提高对关系济宁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发展布局、重要政策、重大措施、决策决定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依据《监督法》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积极探索新的监督方式和途径,把监督的重点放在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保稳定上,积极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民生改善,推进依法治市和“平安济宁”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对决议和审议意见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各专门委员会要跟踪督办,促进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继续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对常委会作出的部分决议、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票决,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认真贯彻党委意图,依法做好任免工作,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三、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促进代表依法履职。要深入宣传贯彻《代表法》,认真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服务保障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不断丰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通过建立健全活动制度、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邀请代表参加专项工作评议、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形式,提高代表的履职水平。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积极引导代表围绕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视察调查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发挥好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坚持重点建议重点督办,健全机制、完善程序、明确时限,提高办理质量。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代表履职档案,继续开展代表采访宣传活动,总结典型,表彰先进,激励代表认真履职。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工作质量。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实效。认真总结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经验,着力提高把握全局、依法办事、审议决策和服务保障的能力,通过积极有为的工作,把党委的意图实现好,把群众的意愿反映好,把法律法规落实好。全面加强能力素质建设,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人大理论及法律知识,继续深化“建学习型机关、做学习型干部”和“跨越发展从我起步、转变作风从我做起”活动,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建设 “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人大机关。加强对人大工作规律和特点的研究,完善落实各项制度,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推进工作规范,促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开创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五、牢牢把握主攻方向,狠抓会议精神落实。全市各级国家机关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人代会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心、事业心,明确任务要求,理清发展思路,坚定发展信心,全力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市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把抓好省、市人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推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积极开展视察、调查和督查,提出建议,作出决议,确保省、市人代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和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一府两院”要按照大会决议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省、市人代会精神的意见,研究具体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各级人大代表要广泛宣传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和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实现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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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祀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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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前

你の纯洁就是诱惑

👍🏻

10天前

只正眼看你

[玫瑰]

10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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