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厅关于2009年全省农田基本建设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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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6 18:42:08 160次阅读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2009年全省农田基本建设工作的意见
(辽水农建〔2009〕20号)
各市水利(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精神,推进全省农田基本建设稳步、健康、持续开展,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新形势下加强农田基本建设的紧迫感和主动性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发展的全局,必须扎实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农田基本建设是农业的基本功,在“三农”和全省发展大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建国以来,特别是开展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以来,我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得到增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水旱灾害频繁,水资源严重短缺,水土流失尚未得到全面有效的治理,特别是一些农田灌排工程等水利基础设施老化失修、中小河流防洪标准偏低等,仍然是制约我省农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农业“靠天吃饭”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加深,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冲击不断显现。最近,国家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出台了很多政策措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成为国家扩大内需的投资重点,投资力度空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既是扩大内需的需要,又是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基础支撑的需要,同时,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做好2009年的农田基本建设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必须要深化对新形势下加强农田基本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危机意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紧紧抓住机遇,果断采取措施,加大力度推进农田基本建设。
二、明确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地推进农田基本建设
2009年全省农田基本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和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扩大内需的重大机遇,科学规划,加大投入,紧紧围绕“防洪除涝、饮水安全、抗旱节水、生态文明、人水和谐”的战略目标,大力加强农田基本建设,为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工作重点:
一是突出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要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度,确保解决15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认真做好2009-2013年间全省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加强对已建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确保饮水安全工程长期稳定地发挥效益。
二是突出抓好河道生态工程建设。结合我省辽河污染治理项目的实施,通过科学的河道生态治理措施,提高河道防洪能力,有效遏制沙尘、改善水质、美化环境、恢复和维护河道生态,促进“母亲河”的水质和水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使河流成为水清、草绿、林茂的绿色生态通道。河道生态工程建设是今年农田基本建设的重点,全省计划完成30万亩的土地平整、40万亩的植树种草任务。200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使辽河恢复生机,岸上栽树种草,河中栽种蒲草,改善水质。各地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做好全省河道生态工程建设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计划任务。
三是突出抓好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省政府提出用三年时间完成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五年内完成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2009年,全省计划除险加固小型病险水库174座。各市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好建设资金,确保如期完成。
四是突出抓好小型水源工程建设。2009年,全省计划新建各类抗旱水源工程1.1万处。各地要把小型水源工程建设作为农田基本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抓好小型水源工程的建设和配套,切实增加蓄水能力,为抗旱提供储备水源,变被动抗旱为主动抗旱。
五是突出抓好水土保持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2009年,全省计划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0万亩。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做好省属水库上游水土流失治理与保护规划,继续抓好大凌河、黑土地、生态恢复区等国家级重点工程。继续推进科尔沁沙地治理、草原植被恢复、湿地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建立东部地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水电,拓展农村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大农村水环境整治力度,努力营造优美的农村环境。
三、采取有效保障措施,切实加大农田基本建设工作力度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要把加强农田基本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各级农田基本建设领导体系,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通力协作,加大支持力度,并根据工作需要派出工作组,深入一线进行检查督促,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现场解决困难问题,确保今年农田基本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大投入,落实资金。各级要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良好机遇,进一步探索国家办水利与社会办水利相结合的路子,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民办公助”的形式,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筹集农田基本建设资金,提高农田基本建设的总体投入水平。要把农田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地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在确保国家、省下达的水利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全面落实配套资金。大力倡导将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扶贫等方面的水利建设资金进行整合,统筹安排,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坚持规划,注重实效。把农建规划编制作为开展农田基本建设和安排国家补助资金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依据。2009年各地要重点抓好《县级农田基本建设综合规划》编制工作。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今后所有项目的安排都要以规划为依据,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一律不安排。
(四)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要进一步做好水管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晰所有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进一步推动民营水利深入发展。积极推进以“民办公助”、“以资代劳”和“农民用水户参与”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新机制。深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广泛吸引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农田基本建设领域,形成“财政投入稳中求增、市场投入变中求多”的农田基本建设投入机制。
(五)强化管理,确保质量。一要抓好在建工程管理。认真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施工合同制。要严格工程验收制度,对不达标的工程坚决不予验收,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二要抓好已建工程的管理,建立健全管护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提高工程完好率,确保在建和已建工程发挥最大效益。
二○○九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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